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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年华急切地催促:“快答应他,在一起在一起,他很有钱的,你要是当他女朋友就不用打工了,叫他养你,你还可以去学校读书。”
“还有我,我找他看病也就不用预约排队了。”
初时弱弱举手:“他刚死了女朋友,还是算了,我怕他以后虐我,我会直接把他给咔嚓了。”
戴年华沉默了。
初时在沙发上端端正正坐好,乖的像个小学生,她回薄司墨的信息。
“好的,薄先生,我随时有空。”
另一边,薄司墨正坐在黑色的办公椅上,修长的手指夹着手机在反复摩擦屏幕。
他都发送出去十秒了,阿时怎么还不回他的信息?
过了快两分钟,系统提示他收到一条信息。
薄司墨迫不及待点开。
想见她!
他抬头,视线很冷很淡:“你去家里把星星和狗粮带过来。”
林荣马上秒懂,这是又要利用小狗去见那个女孩子了。
他还以为小少爷不懂怎么追求女孩呢,原来还挺懂的,试问小猫小狗那么可爱,有几个女孩子不喜欢。
多见几次,不就日久生情了吗?
除非那个女孩眼瞎心瞎,才不会看上他家小少爷。
林荣欢快地跑了。
下午四点,金凤华庭外面。
一辆黑色的科尼塞克停在马路边,车窗是降落下来的,露出坐在里面的男人那张俊美贵气的完美脸庞。
男人气质清冷,看起来禁欲高贵。
然而,他漂亮的双手上却抱着一只与他气质不相符的可爱小白狗。
那狗乖的不行,像是一只玩偶。
初时从小区里出来了,站在马路上看了看,几秒后,她看到坐在跑车里的薄司墨。
她小跑过去,脸蛋粉扑扑的。
“薄先生。”初时站在窗外,干净剔透的猫眼盯着薄司墨看,她有点不好意思:“把星星给我吧。”
她不是很敢看薄司墨,会害羞。
尤其是男人看她的眼神,总是痴痴缠缠的,柔得像是一汪春水。
他看她的眼神有星光,眼神亮到让初时不敢直视。
“阿时,”薄司墨唤她的名字,嗓音低沉暗哑:“要不要上来坐会,外面热。”
初时摇晃着小脑袋,她伸手:“不用了。”
薄司墨没把小狗给她,他眸光灼灼:“我有话和你说。”
他了解她,所以知道,她不喜欢他时,他不管怎么追求,她都不会给他任何反应。
初时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小白鞋:“你说,我听着。”
薄司墨看到她绝美的侧脸,以及眉间那点小小的海棠花胎记。
“你有喜欢的男生吗?”他问,视线还停留在她的脸上。
初时摇头,很快,她又点头。
和她想的一样,他肯定把她当成他前女友的替身了,电视剧就是这样演的,而艺术又来源于生活,甚至生活更狗血。
薄司墨的眼神一寸一寸凉了下去,抱着星星的双手微微颤抖着,那颗跳动的心脏似乎被人血淋淋的挖了出来。
“他是哪样的人?可以介绍给我认识吗?”薄司墨听到自己没有一丝温度毫无起伏的声音。
他会杀了那个男人!
他有病,前世就病了,从她死后开始。
他的双手早就沾满鲜血,他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