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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和王红枣王长贵一起坐牛车回来的,不好给刘二毛带啥东西,曹老二寻思寻思自家小闺女的本事,豪爽地大手一挥:

“二毛!走!晚上上我家吃饭!”

让小闺女变一桌子好酒好菜出来,他和二毛来个不醉不休!

.

想要让东西能够卖出好价钱,东西的好坏暂且不说,外表首先得过得去,王红枣也许不清楚应该怎么做声音,可她知道自己当初就是凭借优秀的外貌才能迷住了曹老大,不管是什么场合,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总比邋里邋遢要让人看着舒坦,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先烧水给曹瑞雪洗澡洗头换衣裳。

曹瑞雪身上的衣服已经穿了整整五天。

以前家里面有宋杏花这个任劳任怨的老黄牛,曹瑞雪身上的衣裳基本上是两三天就换一件,如今没了宋杏花,全都得指望曹老大,他当然不想每天都洗衣裳,给老婆老娘洗那是没得办法,至于闺女儿子,他就不怎么乐意。

于是曹瑞雪只能穿着脏衣裳,和曾经她看不起的生产队里其他孩子一样,两三件衣裳换着穿一整个冬天。

宋杏花在伙房里忙碌,曹瑞雪穿着脏衣服站在窗前,摸着炕头翻出来的干净衣裳,盯着她忙碌的身影,心里泛起一圈圈涟漪。

她以为,妈妈是更喜欢弟弟的,如果碰到了必须二选一的情况,她肯定会抛弃了自己选择了丰收。

可没想到,当这个危机真正来临的时候,妈妈竟然选择了自己,而不是弟弟曹丰收。

这是不是说明,在王红枣这个当妈的心里,她比自己的弟弟要珍贵呢?

曹瑞雪将手伸入口袋中,掏出自己的碎银,低头凝视着,又抬起头来看看王红枣忙碌的身影,前世和今生在她眼前交织,曹瑞雪将碎银捧在胸口。

不一样了,一切都已经和前世不一样了,这一世,她的家人们不再是愚昧偏心的家人,不再会让她为了丰收牺牲让步,她也应该帮助家里度过难关才是!尽管没有了前世的好基础,只要她们家齐心协力,愿意共同努力面对风雨,还有一个未卜先知的她,她们一定能够过得比前世更好!

曹瑞雪将碎银郑重其事地放入炕头的小箱子里,准备等到梳洗之后给王红枣一个惊喜。

为了将曹瑞雪卖出好价钱,王红枣这一次烧了很多很多的热水,足够她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将曹瑞雪清理干净,她甚至咬牙给曹瑞雪用了桂花味的头油,还给曹瑞雪抹了蛤蜊油,曹瑞雪养的好,这会儿洗干净了,穿上王红枣特意翻出来的带白毛领的红绿棉褂,倒是显得要比秋秋更亮眼一些。

这没得比,就算整天吃大鱼大肉,身体本就偏了瘦弱的秋秋也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比起来瘦瘦小小还不怎么白净的秋秋,脸庞白胖,头发乌黑发亮的曹瑞雪就是要抢眼。

当然,要是有人把她们俩拉在一起细看,就能看出来,还是秋秋要长得更漂亮。

这会儿没有对比,王红枣看着眼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闺女,心里真是又酸又涩,还有滔天的恨。

她对瑞雪虽然没有对丰收那么疼爱,可也是有感情的,多年期待的血脉延续,怀胎十月生下的骨肉,龙凤胎里面的那个凤凰,给她带来了无尽的荣光,她怎么能不疼爱?若是家里没有发生这一系列变故就好了,她仍然可以拥有一双儿女,仍然可以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都怪二房那一家子!

就是因为二房那一家子非要分家,还用那种肮脏下作的手段偷走了家里的现金,她才落到了不得不卖女儿的地步!就算以后还可以再生,还能够再生出女儿,可再生出来的女儿也永远不会是她的瑞雪了!她的瑞雪只能为了全家给别人当了童养媳!

八十块,八十块!

就只是八十块而已,若是老太太身体健康,她们节约一些,这八十块也就仅仅是一年半的积蓄,如今就买了她闺女一辈子来!

王红枣恨透了曹老二,恨透了宋杏花,也恨透了二房家的三个姑娘。

哪怕春春她们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知情,也已经被王红枣恨入了骨子。

她最后一次摸着曹瑞雪的脑袋顶,眼神里饱含着慈爱,仿佛要将瑞雪彻底记在心里,最终她抱起了曹瑞雪来:“瑞雪,走,妈妈带你去找生产队里其他人凑钱。”

曹瑞雪原本想要开口告诉王红枣那些碎银被她放在了小箱子中,闻言,转了转眼珠子。

如果这时候她说出箱子里面有碎银来,恐怕就等于告诉了王红枣,那银子是自己放进去的,那王红枣肯定会生气,气她明明手里面有钱,在市医院的时候为什么一直不说,可若是等到她们出去借了一圈钱回来,她假装翻东西玩,不小心把碎银翻出来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曹瑞雪不想让王红枣对自己有了成见,她想要和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过日子,不想要什么磋磨疙瘩,便没有开口,准备等到王红枣带她回来之后再说。

她以为王红枣将自己打扮的这么漂亮,是想要利用她引起生产队大家伙的恻隐之心,然后借到更多钱来。

却没有想到,王红枣竟然准备将她买给了别人。

只能说就连曹瑞雪也没有想到,平日里口口声声以城里人自居的王红枣,看不起宋杏花这个乡下人的王红枣,看不起乡下所有风俗习惯的王红枣,在母爱这方面竟然连宋杏花这个地道的乡下人都比不上。

毕竟,哪怕是在最艰难的时期,宋杏花也从来没有生出过放弃闺女的念头。

第54章

人和人之间的眼缘真的是很奇妙, 刘招娣一眼就相中了秋秋,是越看越觉得心里面喜欢,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 这些日子里隔三差五往磨盘生产大队里跑,磨着刘大娘去打听情况,也是赶巧了,今儿她又来了一趟,正好就赶上了王红枣带着曹瑞雪登门拜访。

打扮的干干净净和小团子一样的曹瑞雪在乡下地方十分扎眼, 刘招娣看见了心里面也有些喜欢, 不过她心里面已经认定了秋秋,对于曹瑞雪只是单纯的欣赏, 没有要掏钱将她买下给自家儿子当了童养媳的意思,因此只是笑了笑, 掏出一块糖来递给她。

刘招娣认定曹老二两口子最终是要卖了女儿的,为了防止她领走秋秋时候小家伙哭的撕心裂肺, 特意准备了几块糖带在身上, 小孩子都是记吃不记打的, 只要给了糖,再把她领走基本上就不会哭闹了, 如今分给曹瑞雪一块,算不得什么。

曹瑞雪却没有接。

她不是普通的小孩子, 记不清多日前只碰面过一次的客人的面庞,曹瑞雪清晰地记得刘招娣和刘大娘的身份,记得她们两个是那日登门拜访的,想要买了秋秋当童养媳的人, 王红枣竟然带着自己来见她们两个?!

曹瑞雪简直不敢置信。

她咬紧牙关, 扭头看向王红枣, 试图去寻找最后一丝希望。

却看到王红枣不自在地扭开了头,不敢和她对视,那一瞬间,曹瑞雪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凉了。

她只觉得嘲讽。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了这样?

她好不容易以为自己家也能齐心协力过上好日子,好不容易才相信妈妈其实也是爱她的,她终于战胜了自己的野心,愿意为了全家而拼搏,老天爷竟然就和她开了如此残忍的玩笑,妈妈对她的好全是为了将她卖出更好的价钱,仅此而已。

曹瑞雪脑海中回荡着曹老二那天的话语。

“老太太你想要钱,也别惦记别人家的闺女,与其惦记我这个已经分出去了的,不听话的二儿子家的闺女,不如惦记就在你跟前的那个;老三和我说,家里这个好像还是啥小天才,好苗子,还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呢。”

她以为,这件事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是曹老二这个注定要被她踩在脚下的人的幻想而已。

毕竟她在家里是那么的受宠,和二房家的三个赔钱货不一样。

可如今她终于恍然察觉,也许她在家里的地位要比二房家的三个赔钱货高一些,却仍然跳不出性别的怪圈,家里人之前对她好,那是因为她是龙凤胎里的姐姐,沾了曹丰收的光;也是因为家里有人愿意忍让牺牲,成人之美;如今二房家不愿意容忍了,她在家里的地位就是最低的那一个,一旦家里发生了变故,她就是注定会被抛弃牺牲的牺牲品!

她在曹家的地位其实并不比二房家的三个赔钱货高多少!

终于看清这一切的曹瑞雪,眼眸渐渐染上绝望。

她错了。

她不应该将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甚至想要变本加厉地剥削别人,如果当初她重生回来能够劝说奶奶对二叔家好一些,恐怕二叔一家也不会因为彻底寒心而分了家,她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么个下场。

枉她重来一世,竟然落到这么个下场。

不!

她不甘心!

曹瑞雪紧紧地咬起下唇,绝望的双眸重新燃烧起复仇的烈火。

王红枣肯定是要卖了她的,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当妈的既然能带她来到了这里,很可能就没有准备将她带回家中,八十块,五十块也好,她定是要将自己换成钱给丰收治病的,哪怕不是眼前这人,她也会找了他人;那些碎银只能勉强治病,不能保证全家的吃穿用,就算她现在说出了碎银的存在,侥幸逃过一劫,早晚也会被王红枣卖给了别人。

比起没有见过面的那些陌生人,倒不如跟着眼前这个大姨回了家,既然这位大姨愿意出八十块买了一个女娃娃回去,就说明她家不差钱,她是带着上辈子记忆回来的,如果能表现的懂事听话,这大姨应该也不会对自己太差。

曹瑞雪在赌。

赌一个可能性。

这个大姨究竟是想给她那不知存在什么问题的儿子娶一个乡下不识字的童养媳,还是愿意供养一个能念书,以后能进城当工人回报家里的,和亲生父母有仇不愿意来往的干闺女。

当然,曹瑞雪知道,这种时候她千万不能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来,否则,没有朝夕相处的感情,是个人都不会选择了第二个,因此她咬牙咽下自己所有的恨和泪,只是抬起小脸来,好让刘招娣更清晰地看清楚自己的面容。

王红枣见她这不哭不闹的样,心里愧疚的很,却没有终止交易的意思,她腆着一张脸,冲着刘招娣笑,神秘兮兮地说道:

“我知道这位姐姐想要一位童养媳,二房家那两口子短视,不知道闺女跟了姐姐是多大的造化,我却是晓得的;姐姐不妨看看我家的瑞雪,这孩子名字好听又吉利,和她弟弟乃是龙凤胎,有大造化,这双胞胎啊,也是有说法的,听说双胞胎生双胞胎的概率要比普通人生双胞胎大得多呢。”

刘招娣原本对曹瑞雪是没什么特殊印象,也不提什么满意不满意的。

但是王红枣说的太诱人了,她原本一心惦记秋秋的心动摇了起来,开始仔仔细细打量起曹瑞雪。

曹瑞雪毫不退让落落大方的任凭她打量。

这幅态度就让刘招娣看的心里面挺喜欢,再瞅瞅瑞雪这粉雕玉琢的长相,听着她这吉祥的好名字,刘招娣心动了。

尤其是王红枣最后那句,双胞胎生双胞胎的概率要比普通人大得多。

这种话其实在这时候还没有得到什么科学支持,怎么说都行,关键是看听的人怎么想了。

信的就信,不信的就不信。

刘招娣就属于信的那一波。

她子嗣不旺,加上男人在部队里当兵,回来的少,也就只有傻儿子一个,一直是她心里的痛,如果眼前这小姑娘真的容易生双胞胎,她自然是极其满意的。

刘招娣瞥向刘大娘,用眼神询问刘大娘王红枣说的真假,刘大娘也是知道瑞雪丰收这对龙凤胎的,应该说磨盘生产队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对龙凤胎,对于后面那种说法,她虽然是第一次听说,却觉得十分有道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双胞胎的娘生双胞胎的娃那自然是天经地义,也就点了点头。

刘招娣怦然心动,越看曹瑞雪越觉得满意。

瞅瞅小丫头这皮肤,白白嫩嫩的,不像那个曹秋秋,黄了吧唧带点黑;瞅瞅这肉嘟嘟的小脸蛋,肉乎乎的小身子,一看就喜人,就壮实,以后肯定能生大胖小子,不像那个曹秋秋,瘦的没有二两肉,一阵风就能吹倒了似的;瞅瞅这小性子,多沉稳,乖乖地站着,不哭不闹的,不像那个曹秋秋,只知道玩儿,一点都不稳重;人家这名字也好听,瑞雪瑞雪,瑞雪兆丰年,回去以后都不用改名的,不像那个秋秋,一听就觉得不上心,回去还得给改名。

反正这个她之前还没怎么上心的小丫头这会儿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好,越看越觉得喜欢,刘招娣动了心里那根弦:“真的卖给我们家?”

王红枣心里原本忐忑着,生怕刘招娣不愿意要,听到她这么说,顿时放了心,随之心眼也一下子活动了。

秋秋那黄毛丫头片子都值八十块呢,她家的瑞雪可是龙凤胎的那个凤,长得还这么好看,还是牛棚里那家人说的有大前途的,尤其是,她是从自己这个知青的肚子里爬出来的,八十块实在是少了些。

“自然是真的。”王红枣垂下眼眸,仿佛有万般不舍一般摸了摸曹瑞雪的头顶,“我下乡嫁给曹家老大之后,这么多年就只生下了这一儿一女,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走了这一步,妈和当家的都等着钱救命,爸当初当兵走的早,妈顶着烈士遗孀的身份把当家的养大,本就不易,如今患病,我只能……”

她说这话,表面看起来是示弱,其实是在暗中提升曹瑞雪的价值。

想让刘招娣知道,她是知青,是有文化的,曹瑞雪是她亲生的,自然也有文化,不是乡下普通丫头能比的;而且,要不是家里突然发生了变故,凭借她们家烈士遗孀和知青的特殊双重身份,怎么也不会卖了闺女。

机会可就只有现在,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刘招娣果然中了套,当下拍板:

“一百块,孩子跟我走!”

王红枣嘴角微微翘起。

不愧是她亲生的,就是值钱,足足比二房家那个秋秋贵了二十块呢。

秋秋正在炕上和两个姐姐翻花绳呢,突然就觉得鼻子好一阵痒痒,几个喷嚏接二连三打了出来,吓得春春夏夏扔下了花绳,直接把她裹在了被子里,屋子里面本来就烧着炕和火盆,被这么一折腾,秋秋热的脑门出了汗,她想从被窝里爬出来,被夏夏眼疾手快按住了。

“秋秋的病保准是还没好,多盖被子多出汗。”

这个在武学上颇有天赋的姐姐力气可不是秋秋能赢过的。

秋秋放弃了抵抗。

作者有话说:

刘招娣:比秋秋好!

王红枣:比秋秋贵!

曹老二:……我看你们一个两个都他娘的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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