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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这篇成文时间比一夜情不行还要早,但调性很像,小受都受过感情伤害,但因为个性不同有不一样的行为,然后都是从一夜情开始的,都是攻宠受。
防雷注意:第一人称受!!第一人称受!!第一人称受!!!(很重要说三次)
很多狗血、很多老哏,我会精选每日老哏标在最下面(喂!
小受有颗十分纠结的女少心!!
以上能接受再往下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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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歌词,同时也是偶尔会浮上我心头的疑惑。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雨淋在身上,很冷,但更冷的是我的心。
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因为要跟女人结婚,所以提出分手。
那个人说:「你知道,我穷怕了,只要有机会能捉住我就不会放手。跟那个女人结婚我可以连奋斗都不用。虽然有点对不起你,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跟那个人大吵大闹,也没有胡搅蛮缠,这些都是那个人讨厌的行为。我已经为了那个人什么都没有了,至少自尊我得留着。
我浑浑愕愕的走在大雨中,然后,他,身穿长风衣、嘴叼着被雨打溼的烟,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捉住我的手臂问:「一个人?」
我没回答,他自顾的说:「陪我喝酒,我也是一个人。」
在酒吧里,藉由酒意,我向一个陌生人倾诉我悲惨的恋情,说我是如何为了一个只爱自己的男人被赶出家门,如何为了供那个人念大学、读研究所做三份工作搞坏自己的身体,最后连一句「不爱了」也没有的被拋弃。
「一个同性恋要跟女人结婚。」我说。
「一个很重要的人死了我却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他说。
后来怎么滚上床的我也不记得,也许是因为酒精,也许是因为两个悲伤的人都需要温暖,总之等我从头痛和全身痠痛中的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时候,那个人坐在床边,抽着烟,白晃晃的日光里飘着灰尘,和着烟,他说:「跟了我吧。」
于是,我成为他眾多情人里的其中一个。还是最上不了檯面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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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事实上,我连我自己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跟一个陌生人上床,这种事我以前想都没想过,没想到,唯一一次,上了床就再也下不了。
也许是物极必反,既然掏心掏肺、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结果是这么惨不忍睹,那么,不如乾脆保持一种你情我愿,好聚好散,不谈情不说爱的关係。
以一个情人的角度来看,他是个百分百完美的情人,人帅多金温柔体贴出手大方,咳咳,床上功夫也不错。但是相对的,他绝对不是个合格的恋人,光是情人眾多这点来看,他大概是负分妥妥的。
有些人只能当情人,简直是用来形容他的。
不过,我觉得他也算有情有义。
他完全可以不用把我收入他的「后宫」中的,不过是上了一次床对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一夜情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如果说我长得很好看,或是说他喜欢年纪小的那也就算了,但是,我相貌勉强算得上中等,真要形容也只是眉清目秀,和他其他情人相比,那可差得远了。
他的情人们个个都是俊男美少年,有几个男孩子特别的漂亮,通常都是和他出席各种宴会的男伴。我见过两、三个,当然不是我去找的,是人家找上门。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个一上门就是赏我一搧耳光,我左脸肿了快大半个月,不夸张。一个是一开门就满脸泪痕,不过别说,人长得漂亮连哭都好看,哭得梨花带泪什么的我总算是见识到了。
因为他们找上门的关係,我被迫搬过几次家,跟他抱怨不必这么劳师动眾也没用,他只要开个尊口意思意思警告一下,他们应该不敢再上门,偏偏他选择对我最麻烦的方式,搬家。虽然说是搬家,但是我只要人到新的地方就好,东西不用我整理也不用我搬。
可是,搬家意味着要重新找工作!对,即使我现在是被包养的状况,我仍然坚持要工作,这样的话,哪天散了我才不用流浪街头。他不反对我工作,但是他要求我每天晚上都必须在住处,即使他没来找我的时候。这表示,我不能找那种要加班的、要出差的,我学歷又低,找来找去就是端盘子、站收银机,并且只能是白天班的工作。每次换工作我头都很痛。
而说到年纪,我遇见他的时候,也已经二十五岁,就算我长得再娃娃脸,也不是那种有种纤细体态的青少年了。所以,我真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着我。想来想去,我只能认为,大概是他在最难过的时候我刚好被他捉在身边,他也许觉得我有安慰到他,于是把我留着,像是报恩之类的。
我没问过他,就像我从不过问他其他的情人一样,不深入交流是条界限,我打定主意不越过那条界限。
只要我不要再去爱人,我的心就不会再痛。心痛只要一次便足以刻骨铭心,我实在没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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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的了解,比较局限在他这个人身上,像是他喜欢的食物、电影等等,还有他虽然看起来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但他其实是个很难搞的挑食鬼,煮饭给他吃成了我第二头痛的事。
除此之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比如说,他的年纪。我猜大概比我大个四、五岁,工作嘛,我想即使不是全黑,也是在灰色地带的,哪天他被爆出是某某黑道老大我想我也不意外。那些太私人的事我不过问,他也不过问我的,虽然我觉得他应该连我家家谱都知道。
他身边有两个人我比较熟,一个是喜欢戴墨镜耍帅的痞气男,一个是不苟言笑的正经男,重点是两个人都是帅哥。我觉得吧,他的审美观挺高的,连用人也都选帅哥,怎么搁到我身上就好像降低了好几个层次。虽然这么贬低自己实在是……
我一个月会见到正经男和痞气男几次,大多是送他过来,或是替他来拿东西之类的,不过,如果他不在,那两人是不会进门的。有一次,两人一起过来拿东西,但是我找半天找不到,叫两人进来自己找也不肯,说不会让他知道的也不为所动。最后我罢工不愿再找,两人打电话请示过「上面」后,两手空空的走了。我把这归为雄性动物的领土意识作祟。
基本上,他不是很常出现,平均一个星期来找我一、两次,有时候半个多月没来也正常,过来的时候都不会事先说,一过来便是要吃饭,他没饭吃在床上就会把未满足的食欲转变成性欲,被折腾个几次我学乖了,那个双门大冰箱里总是满满的一堆食材。
他来的时候都是晚上,然后待到隔天吃完晚饭才离开。我们没在外面碰头过,我觉得金屋藏娇满符合我的情况,虽然我不能算个「娇」。
我反倒是在外面遇到痞气男和正经男过,那天我休假特地出门去超市补货,才刚下公车,那两人正好从公车站牌后面的商店走出来。
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痞气男就叼着刚拆的烟流里流气的举起手说:「哎,这不是嫂、唔!」话没说完的被正经男一个肘击打中腹部,痞气男捂住肚子蹲在地上。看得我都觉得痛,也没听清楚痞气男刚刚究竟说了什么必须接受如此酷刑。
「这么热的天气出门怎么不搭计程车?」正经男无视地上的障碍物逕自走到我面前问。
我猜正经男大概是觉得我好歹也是自家老闆的情人之一,对我的态度也客客气气,说不上热情,但还算满照顾我的。
「还好啦,反正也没几站的距离。」我的视线仍然没办法从蹲在地上的人移开,嘴上回答正经男的问题,心里想着,到底是下多狠的手痞气男才会痛得站不起来?
「去超市?」正经男看了看四周,指着不远处的连锁超市问。
「是啊,你也知道,他前天来过。」只要他来,无论那个双门大冰箱塞得有多满,他就是有办法给吃得空空的。我都怀疑,他平常的伙食是不是很差。
正经男点点头说:「我和你一起,买完送你回去。」
「这个……工作没关係吗?」
「没事。」说着,意示我先走。
我没动,看了一眼还捂着肚子痞气男。
「不用管他,他皮厚,经得起打,等等会自己跟过来。」
痞气男摆摆手,大概是表示正经男说的没错。
「走吧。」正经男往前走了一步,等着我过去。
好吧,受害者都表示没关係,于是我带着加害者先进去超市了。
正经男推着推车跟在我后面,一边推一边用正经八百的语气问:「你一次买几天份的食物?」
「大概三天吧?超市的蔬菜都不怎么能放,其实我比较想去菜市场之类的,不过,那地方连便利商店都没有,最近的菜市场坐公车得要半小时。」他挑的住处都是高级住宅区,半夜肚子饿想去超商买宵夜吃是没办法的。
那个时候没多想,只当正经男是没话找话讲,没想到,后来正经男居然安排专人送食材到我住处,并且是每三天一次,之后我也就比较少去超市购物了。
在我抱怨住宅区很不方便的时候,痞气男终于出现了。
「哎,住宅区都是这样嘛。」随着这个弔儿啷噹的语气而来是一条搭在我肩上的右手臂。
「你右手不打算要了?」正经男话一出,痞气男快速的收回搭在我肩上的手,訕訕的说:「这不是第一次进来这种地方,太兴奋忘了嘛,是兄弟就当作没看见啊。」
「左手也收回去。」正经男冷冷的瞥一眼还搭在自个儿肩上的手。
「切,小气。」痞气男收回手插进口袋里。
有了痞气男加入之后变得非常热闹,而且不停的问我放进推车里的东西是什么,还加上一脸「原来这个东西叫这个名字」的表情。
「你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我实在忍不住的问了。
「我只管吃不管做啊,我长这么大还真是第一次进来超市,估计老大连超市是什么都不知道。」痞气男管他叫老大,正经男则是正经八百的叫他老闆。
我本来认为是痞气男夸张了,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超市是什么。结果,有次我跟他提了离超市太远不方便,他反问我超市是什么。我真的不能理解有钱人的世界。不过,辛好他还知道什么是超商,也听得懂菜市场。
后来不知道怎么聊的,聊到我是他情人里维持关係最久的一个。
「也是外表最不怎样的一个吧。」我耸耸肩。
「外表那么肤浅的东西有啥鸟用,你光是会做饭这点就不知道赢其他人多少了!」痞气男说。
「说到这个,你知道吗?上次那个害我搬家的男孩子说,他只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偶尔也要换换口味,所以才一直留着我这盘清粥小菜。其实,我觉得那个男孩子说的没错。」我这样说的时候,注意到正经男皱着眉的看向我,但没说什么。
买完两大袋食材后,他们陪我搭计程车回去,替我提到门口,要离开前,正经男喊住我,非常严肃的说:「请恕我多嘴,我认为你不应该妄自菲薄,你对老闆而言是很特别的。老闆怎么对待你的,我想,你很清楚。」
我没把他的话往深里去想,很多事,不去想就不会有烦恼。
*****
有的时候我很认真的觉得,如果那个雨天没有遇见他,我说不定早已经选条河跳下去了。虽然为爱情寻死觅活的真的很蠢,可是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蠢。
不得不说,如果我真的在他最难过的时候安慰了他,他同时也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没拒绝当他的情人的原因之一。
我不认为我和他会有什么除了金主和被包养者之外的关係,如果连真心开始的感情最后只能落得那样的收场,我们这种始于悲伤,建立在肉体上的关係就更别说了。
我只求哪天好聚好散就行。不过这想法我没敢跟他说。
在被上门的男孩子搧了一巴掌当天,他脸色铁青的出现。
说实话,我挺意外的,毕竟前几天他才刚来过,通常得过一个星期或更久才有可能再来。我还在庆幸我脸消肿前不用面对他,没想到,他在我呲牙裂嘴的用冰枕冰敷时突然过来,我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时可是吓了一大跳。
「……你来了啊。」我口齿不清的说,手上拿着的冰枕完全不知道该摆哪里好。
他皱眉拿过冰枕,推我回沙发坐好,接手冰敷的工作。
那个气氛一整个诡异到不行,他不说话就算了,还拼命散发低气压。
为了让我自己自在一点,我只好打破沉默:「听说你给分手费的时候很大方啊、靠轻一点!」我瞪他一眼,他更兇狠的瞪回来。
「重要的东西收一收,去别的地方住。」他进门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觉得头大。
「为什么?」
「人都找上门了,你想被打另一边吗?」他没好气的说。
「那还不是你没管好、嘶,轻一点没听懂啊!」我伸手想抢回冰枕好解救我可怜的左脸颊。
「被打的时候不是挺硬气的,躲都不躲,现在知道疼了?」他挡回我的手。
「我哪是不躲,我是没躲过好不?看着那么柔弱的样子,谁知道手劲那么大啊。」我小小声的说,我也觉得自己没躲过挺丢脸的,让他误会我很硬气好了。
他挑眉看了我一眼,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我的嘀咕。
我没打算问他为什么会知道有人上门赏了我一巴掌的事,他会知道自然有他的办法,说不定在门口安了个监视器什么的,虽然我觉得比较有可能是那男孩子在我这里除了让我脸肿之外没讨到什么好处,自己跟他哭哭啼啼去了。我好歹也是快奔三的社会人士,在口头上逞逞威风、欺负欺负一下小男孩还是行的。
安静了一会,我又耐不住的开口:「没必要换地方住,我在这里住得挺好的,你叫他们不来要找我麻烦就行了。」
他没说话,打算充耳不闻。
我转了一圈眼珠,又想到那个男孩子说的分手费:「我想他一定是不满意你给的分手费,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才找上我。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觉得找我有用,但是,你放心,哪天我们散了……」我本来后面要说的「我也不会跟你要什么分手费」这句话被他给瞪消音。
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他的表情简直可以冷死人。
他对我是真的好,除非我碰触到他的逆鳞。显然,这下我不只是碰到而已,根本是踩了好几脚。我还没看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脸上的表情让人觉得冷到骨子里去,但是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
「我……唔!」我只来得及说一个字就被堵住嘴巴,虽然他有顾及到我的左脸颊,但是他就算只啃我的嘴唇还是会牵动我脸上的肌肉啊!于是,我这样又痛又爽──脸痛身体爽,咳咳──的在沙发上被就地正法到失去意识。
等我再度返回人间后,我已经脸痛腰痠屁股疼的趴在新住处的床上了。
从那次之后,我就没在他面前提过分手之类的话。
我不想太把自己当回事,我猜,身为金主,即使是要解除关係也要他说了算。而由我来提的话,可算是踰矩了,难怪他会生气。
依照他的性格,哪天真的一拍两散,他也不会亏待我,说得太明白就讨人厌了,即使只是开玩笑。偏偏他又不是一个开得起玩笑的人。
有他这样的情人也没什么不好,出得了厅堂,上得了床。虽然没机会带去外面现一现、虽然只要他来找我,我就摆脱不了腰痠屁股疼的下场……反正,他都不嫌弃我相貌平平、年纪不小,我也就心安理得的被包养,过一天是一天,多想多伤神。
日子如此得过且过的一天一天走着,在迈入第五年的时候,他问了我一件事。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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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包养者:到底为什么你会不知道超市是什么?
包养者:因为我从没进去过那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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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老哏:一夜情、包养与被包养。
谢谢点阅的朋友,啵啵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