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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当然是恒心和毅力,特别是像转笔这种纯手上功夫,没有大量的练习并坚持一段时间,肯定难有什么收获……”
被董晓乐等人众星拱月般围着,无论如何也要让其坐下,不得已,王欢只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四人的好意。自然而然,对他们接下来的一些要求,就不好意思置之不理了。
然而王欢根本就不懂什么转笔。他懂的是杀人之技。不过,在跟四人交流了一段时间,至少弄懂了什么是trick(单招),什么是combo(连招)等转笔届的专业术语之后,凭着起码的常识以及自己练习飞刀的一些心得,应付几个才毕业的高中生,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其次,就是对手指的锻炼。转笔这种运动,说到底,都是一些‘指活’。手指越灵敏,每个手指头越自由,笔感越强,完成某些难度系数比较高的动作,也越容易,大家看我的手指——”说道这里,王欢伸出那双让四人羡慕不已,赞叹了无数次的“玉手”,向四人一一演示手指头可以灵活到什么程度。当然,为了避免过于惊世骇俗,王欢并没将做什么将自己的五个手指朝手背反向弯曲180度,或任何两个相邻手指张开超过180度角等超越人体生理关节极限的动作。
不过即便这样,也让四个围观的少男少女惊诧不已,连连低声惊呼。
“王动师兄,这个,这个也太夸张了吧!我除了大拇指可以勉强朝手背弯曲90度外,其余四指跟本不行啊!”董晓乐见王欢摆在桌面上的那只右手,从拇指到小指,在没有另外一只手帮忙的情况下,依次背向弯曲90度以上,同时还能保持其余四个手指没有任何的连动,于是也马上学起来。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目不转睛,从王欢的手放上桌面以后就没转移过视线的景甜,见王欢手心向上,五个指头依次连续朝掌心弯曲180度接触中心,同时保持其他四指无任何连动时,也情不自禁的低呼起来。
见识了王欢超级灵活的“五指运动”后,四人都开始模仿并低声的议论起来。这时,王欢意识到自己似乎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因为严格说来,在参照《飞刀诀》上的秘法锻炼了两年之后,王欢的一双手,差不多已经不能叫做正常的一双手了,叫“鬼手”或者“妖手”似乎要更合适点。先不论其他不可思议的诸多功能,单就手的色泽和光泽而言,那种如玉如脂,吹弹可破,找不到一点瑕疵的皮肤,除了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在成人的世界,恐怕难以再找出来另外一双能够相媲美的手来。
除此之外,对于他来说一些轻易而举就能做出来的动作,换别人来做,就变得几乎不可能了。所以,为了避免让四人“误入歧途”,为了尝试自己刚才的动作而把自己的手指给扳折了,王欢赶忙补充道:
“当然,我刚才说的也只是一家之言,你们也没有必要完全照着我说的来做。大家量力而行,自己差不多能忍受就行了,千万不要把手指给折断了哈!而且手指的锻炼也只是辅助性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多练习那些基础性的单招和连招,以后的就水到渠成了。”说完之后,王欢也不忘将自己的一双手放入桌面之下,避免引来更多的目光和“非议”。
“动哥,你的那双手,啧啧,真的是绝了!我看跟晓乐和甜甜的手都有一拼!你是如何保养的啊!”
“段刚,你可不要乱说,我的手,哪里能够跟动哥相比?差远了!”董晓乐见段刚把自己的手跟王欢相比,心中暗乐,脸上却是不愉。
“就是,段刚!动哥的手,要漂亮,漂亮多了!”坐在王欢旁边的景甜,瞟了眼王欢,见他已经把手“藏”了起来,心里不免有些遗憾。
经过了一番交流,四人对王欢的称呼也从“王动师兄”变成了“动哥”,这也让王欢有些哭笑不得。
对于自己的一双手,王欢也有些苦恼。在开始练习《飞刀诀》的两个月后,王欢就觉得自己的一双手逐渐的起了变化,变得越来越好看。一开始他还有些得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双手也变得越来越好看,同时也越来越“非人”,王欢也就从得意变成了苦恼,因为他的那双手,变得越来越容易招蜂引蝶起来。为了避免吸引人注意,大多数时候,他都将手揣在衣服兜或裤兜里。冬天则戴双手套。
王欢心里揣测,这大概是练习《飞刀诀》的“副作用”,至少是前面两层的“副作用”。因为按照常理,耍飞刀是属于手指间的细活,只有手的肌肤越嫩,上面的死皮和污垢越少,表皮的神经对于外界的刺激才有可能越敏感而做出正确的反应,让手中之物活过来,赋予其灵性以及最主要的——杀伤力。
现在的王欢,对于手中之物,哪怕是闭上眼睛,那也是熟得不能再熟。长短,大小,轻重,厚薄,冷热,质地等物理属性,经手一摸,在指间旋转、轻拨两下,便可一目了然。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王欢的一双手,在某些方面,就是一个集中了天平,游标卡尺,温度计等度量衡为一体的精确测量仪。
显然,一双丑陋不堪,长满老茧的手是达不到这种精确性测量要求的。
接下来,王欢就跟四人东拉西扯的聊了起来。虽然王欢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但有了段刚和曹仁两个活跃份子的加入,场面倒是不冷。
“动哥,真的不能跟我们一起去九寨沟啊?钟导哪里我去跟她说,就说临时加一个人,准行!”曹仁对王欢劝说道。
“是啊,动哥!反正你也是自助游,去哪里不是玩儿啊!如果你是担心吃住的话,那你根本不用担心,包在我跟曹头身上。我和曹头睡一张床,你谁另一张床,曹头,你说是不是?”
“是啊是啊!动哥,我和刚子可以挤一挤,没关系的。晓乐,甜甜,你俩也劝一下动哥啊!莫非你俩不想学转笔了啊!”曹仁向董晓乐和景甜猛使着眼色。
“动哥,跟我们一起去吧!我们真的是很有诚意的!”见曹仁催促,董晓乐急忙劝道,然后又向斜对面的景甜望去,腻了声“甜甜——?”
“动哥——”旁边的景甜眉头轻蹙,精致绝伦的瓜子脸可怜兮兮的对着王欢,用足以让人的灵魂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声。
只侧头看了景甜一眼,王欢就立即把头偏了过去,不敢再看。
对于四人的热情相邀,王欢在心里是相当的感激。自己跟他们不过是初次见面,在他们对自己还没多少了解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没什么保留的,将自己当成了朋友,这对于平时见惯了社会的尔虞我诈,见惯了人们都带着有色眼镜,几乎本能的根据对方的不同背景而佩戴不同面具的王欢来说,尤为难得。
王欢明白,这主要是因为几人从小到大,一直都处于比较单纯的人际关系当中,还未进入半社会化的高校接受更为实际和功利性的“教育”的缘故;而同时自己的身上恰巧有他们佩服不已的“绝技”和“亮点”。
想了想,衡量了一番此中的厉害得失,虽然有一定的风险,王欢仍旧觉得自己头上的这顶黄帽子如果能够“转正”的话,目前对他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于是也不把话说死:
“我在西都还有点事要办。大概需要一到两天。完了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耽搁,我就来九寨沟找你们。”
见王欢终于松了口,虽然不能立刻跟他们一起,董晓乐等人也知道这大概是目前能够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于是也不再勉强。
几人商讨了一些联络细节,将每个人的手机号和行程写给了王欢,最后又千叮万嘱,叫王欢一定要去九寨沟找他们,这才作罢。
而这时,头顶上的广播适时响起,经过两个小时不停顿的飞驰,西都,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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