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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七在一旁兴奋地吱哇乱叫,林稚却仿佛梦回被迫和家人一起看春晚的场景。
接下来是扑旗子,和现代的旗舞差不多;紧接着,一个个手持蛮牌刀枪士兵登场,模拟列阵对战,布下偃月阵法;蛮牌令奏响,舞蛮牌开始了……
正当林稚意兴阑珊地准备扭回头时,忽然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姿。
孟琼舟今日的打扮和往日不同,头发用黑色发束成高马尾,绯红锦袍衣摆周围镶了一圈黑边,不是织物,而是黑色曜石,光华夺目;一向略宽大的袖子也收紧成箭袖,表情冷淡得和往日别无二致,整个人却仿佛从冷面权臣变成了年轻武将。
像是在一众口味平平的点心里,突然发现一块自己最喜欢的口味。
林稚目不转睛地看起来,好奇问道:“这是要射箭吗?”
自从那日米壳事件过后,沈小七还没和孟琼舟对上过,此刻有些尴尬道:“嗯……可能是吧。阿郎你是不是对这个不感兴趣?要不我们别看了。”
“嗯?”林稚疑惑地看他,“感兴趣啊,为什么不看。”
沈小七硬着头皮道:“好吧……那就看吧。”
场上,马上骑手抛出一枚系着红锦索的红绣球,纵横奔驰着飞快向前奔去。
此为移动靶,顾名思义,持箭者需射中不断移动的红绣球才算胜利,难度不小。
孟少卿不是武将……真的能射中吗?林稚有点担心。
那边,孟琼舟不慌不忙上了马,追逐而去,始终和前方的引马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他凝神细看片刻,忽然抬手搭箭,施弩,红绣球应声落地——中!
场内场外瞬间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叫好声。
就连沈小七都忍不住倒戈:“好帅!”
帅吗?
林稚又往那个方向看了几眼,心想,“嗯,确实挺帅的。”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老公好帅
1“临水斫鲙”和“百官汇演”参考《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23章 社日社糕
春社日,林稚在厨房里鼓捣鏊饼和漫泼饭。
鏊饼是在平底锅上煎熟的薄面饼,上面放韭菜和熟猪肉,连饼带菜一起吃,绵软酥脆,有点像后世的糊饼。
漫泼饭就是盖浇饭,配菜可随意搭配,本朝多用炒鸡蛋碎、猪肉末、青蒿菜、芫荽和韭菜。
这种节日食品味道倒是其次,寓意才是最重要的。
据说吃了这些沾染社公社婆神力的社饭,土地神能保佑一整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入乡随俗,林稚认认真真做好社饭,认认真真吃完,然后又认认真真地开始做社糕。
春社这天人们会互送社糕,就像中秋节互送月饼、端午节互送粽子一样。
社糕用大米面制作而成,里面加了果仁、蜂蜜和白糖,吃起来很像米糕版五仁月饼,但比五仁月饼好吃多了。
给沈小七留下两个,林稚把剩下的装进几个竹篮,打算先给隔壁的曹婆婆和李四郎送去。
曹婆婆开的是一家肉饼铺子,林稚没吃过,但每天看客人从店里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想来味道应该不错。
见这位年纪极轻、几乎能给自己当孙子的邻居带了社糕来,曹婆婆惊喜异常,鱼尾纹都笑了出来,“是林小郎君对吧?真是久仰大名了,来来,快请进。”
林稚笑道:“第一天搬过来就应该来拜访婆婆,这几天一直不得空,今天正好借了春社的由头,希望婆婆不要介意。”
“怎么会介意呢!”曹婆婆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郎君忙,能亲自来一趟已经很有心了。当初我这个邻居,哦,就是你的前任屋主,平常都不和我们走动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上次老婆子我跟他打招呼,他理都不带理的!真是没礼貌,还好搬走了……”
短短几句,林稚已经觉察出曹婆婆的话痨属性,微微一笑,“可能他只是比较害羞。”
其实他想说对方可能是个社恐,但想到“社恐”这个词有些超前,退而求其次改成了害羞。
“一个儿郎,又不是小娘子,害羞什么!”曹婆婆摆了摆手,忽然想起什么,对林稚道:“小郎君,我今天生意忙,还没来得及做社糕……这样,我拿几张肉饼给你行不行?”
远亲不如近邻,林稚跑这一趟不过是为了和周围邻居熟悉熟悉,原本也没想索要回什么,当即道:“婆婆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肉饼都是现成的!”
“那好吧。”林稚笑了笑,“我也正想尝尝婆婆的好手艺。”
长得好看嘴巴又甜,曹婆婆越发喜欢林稚,迈着小碎步回到后厨,整整拿了三大张肉饼给他。
“不是婆婆自夸,我这饼啊,是真好吃!”
林稚点点头,那当然了。毕竟能在这春风楼盘下一间铺子的,都不是一般人。
回到自家食铺,他把那三张肉饼妥善放好,又提着装了社糕的食篮去了李四郎的店铺。
李四郎家开的是茶坊,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清润的茶叶香,林稚忍不住道:“好香啊。”
到底是在自家隔壁做生意,不可能不眼熟,看见这位饮食界新秀登门前来,李四郎微微有些诧异:“是……林氏食铺的小郎君?”
李四郎是个中年男人,略微秃顶,看上去很老实。
林稚笑着冲他点点头,把自己的来意告诉对方,顺手把社糕递了过去:“一点心意,还请李四郎君笑纳。”
“小郎君太客气了。”李四郎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林稚是来找事的。
真是误会大了,他有些不好意思:“不知小郎君喜欢喝什么茶,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
无论是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听起来都很名贵,林稚指着面前的茶壶道:“这个就行。”说完,提起面前精致的紫檀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盏茶。
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道:“好茶!”
碧莹莹的茶汤里不见一片茶叶,入口是清爽的绿茶味道,隐隐带些回甜,似乎是加了糖。
李四郎笑道:“小郎君喜欢就行。”
一盏茶打开了这个略显木讷的男人的话匣,李四郎开始和他谈天说地,从今年的羊肉价格聊到北方旱地的灾情,不知怎么又拐到了朝堂之事。
“最近新上任的孟少卿为人勤政尽职,很是不错,林小郎君以为如何?”
说得好像要给他相亲一样。
林稚努力摆脱这种奇怪的感觉,顺着他的话道:“我也觉得孟少卿人很不错。”
李四郎坐在他对面边喝茶边说:“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自孟少卿上任后,大理寺的侦破案件的速度快了不少。”
“对了,林小郎君,看你年纪不大,为何不科举入仕,反而走了商贾这条路?”
还不是原身的那个倒霉爹,放着好好的太傅一职不做,非要造反!
官家能饶下他这条小命已是仁善,更遑论入不入仕了。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淡然一笑,“林某愚笨,参不透朝堂之事。”
闻言,李四郎看向食盒里的状如白玉、细腻精巧的社糕,狐疑地皱了皱眉头。
这般精致的社糕,连手艺高超的小娘子都未必能做到如此出色……愚笨?
林小郎君也太谦虚!
林稚这边提及孟琼舟,却不知对方那里也提到了他。
春饼炙鸭、鸡肉炖蘑、鲜爽鱼生……食案上一共十道菜,足足有八道出自林氏食铺。
孟琼舟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低头抿了一口社酒。
春社这天国子监放假,夫子学生欢聚一堂,他自然也去要拜访自己的老师,高梦华。
高梦华年逾六旬,曾在国子监教书数年,桃李满天下,孟琼舟是他众学生当中最得意的门生。
门生们前来拜访,酒菜是少不了的,于是就有了眼前一桌。
酒过三巡,高梦华喝得正酣,话也随之多了起来,问道:“琼舟,观你气色好了不少,可是恶食之症痊愈了?”
孟琼舟还没开口,少府邢柯先抢道:“老师,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恶食症哪是说痊愈就能痊愈的?我看啊,能改善就不错喽。”
孟琼舟不为所动,顺着高梦华的话道:“多亏林氏食铺的店主人,和从前比起已改善不少。”
高梦华抚掌笑道:“巧了不是?今日这一桌子菜也是从那林氏食铺取来的。不得不说,那店主小娘子的手艺真是好啊……”
闻言,孟琼舟清浅一笑,“是位小郎君。”
“哦?小郎君?” 高梦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来是我先入为主了。”
却有一道不甚和谐的声音响起,还是那位邢少府。
他撇着嘴道:“依我看啊,林氏食铺的菜创新有余,至于味道嘛……有待提高。”
少府和少卿虽一字之差,官职却差了四品。
平白被孟琼舟压了几头不是让邢柯最气愤的,真正让他生气的,是前段时间自己儿子的入学一事。
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武学、四门学、律学等,以邢柯的儿子邢新的课业成绩,能卡着律学的最低门槛入学已是三生有幸。
然而邢新却想入最难进的国子学,于是邢柯便想着找孟琼舟这位昔日同窗,从中与祭酒博士说和说和。
官官相护蔚然成风,他有信心对方能帮自己这个忙。
谁知,孟琼舟一口回绝,连一丝商量的余地都给他留。
从那之后,邢柯就暗暗记恨上了他。
可官位差距在那里摆着,他根本没机会也没实力报复对方,眼下终于让他找到机会——不痛不痒地刺他喜爱的吃食几句,既能成功膈应对方又无伤大雅,何乐而不为?
邢柯自诩此招甚妙,心情颇好地多夹了几筷子菜。
原以为依照孟琼舟的冷淡性子,绝不会理会这种小事,然而下一秒却听他冷然开口:“邢少府素来喜爱荤腥肥腻,这些金齑玉脍自然入不得眼。”
没想到对方真的会出声反驳,邢柯顿时怔愣原地。
荤腥肥腻和金齑玉脍两相对比——这是在讽刺他品位低下?
周围传来一片哄笑之声。
良久,高梦华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快吃吧,不然菜就凉了。”
邢柯哆嗦着筷子吃完了这顿饭。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