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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馥之似仍未觉察出她口音怪异之处,只坚决地点点头:“自然还是与姨母作伴,那曾府也不过是逢场作戏,以求平息风浪之音而已,想来也不愿假戏真做。不过,你既然允了,姨母还有个条件须去与曾府提,这是姨母临时所想到的,但不能不说与你知。”

“姨母请讲。”

“这条件便是,由曾枢相出面,为一位故人之子留条后路。”

第六章 苏沈旧事

“苏迨?”

苏轼的第二子?

听到沈馥之提到“苏迨”这个名字,姚欢一下子提起了精神。这么快,才穿越来半天,自己就开始接触到苏门父子的故事了?

沈馥之正起身去掩一掩窗户,以免向晚的凉风吹到姚欢的头,因而并未看到姚欢双眼中突然闪过的异色。

再回身后,沈馥之缓缓道:“今岁出了正月,扬州来人报信,沈公怕是撑不到阳春。我即刻搭船南下,所幸在扬州见到了沈公最后一面。他除了将他归隐后所写的梦溪笔谈的刊印本赠与我和族中其他子弟,还提到世人冤他陷害苏学士之事。沈公是将去之人,气息奄奄,却泪染前襟,观之叫人心酸。”

姚欢刚刚稍许压下的兴奋,又如林火般噌地窜了上来。

沈公,梦溪笔谈,原来母亲和姨母,竟然是沈括的族人!

紧接着,姚欢反应过来,姨母提到的,恰是千年后史家依然争论的一桩无头公案。

王安石熙宁变法时,当世两大才子,苏轼和沈括,苏轼反对新法,而沈括支持新法。苏轼通判杭州时,恰逢沈括由神宗皇帝安排,察访两浙。沈括向神宗辞行时,神宗让他在杭州善待苏轼。不曾想,沈括却在与苏轼交往唱酬之际,将苏轼在杭州所做的诗上呈朝廷,告发苏轼在诗中诋毁新法,被认为是点燃“乌台诗案”导火索的第一人。

当然,上面这些,是部分史家援引元祐补录中的记载所得结论。不过,亦有史家指出,元祐补录作者王铚虽然生活在南宋高宗年间,离北宋神宗年间比较接近,但他对于细节的记录明显有疑。

沈括察访两浙是在1074年,乌台诗案发生在1079年,前后相差五年之久,怎能因为沈括曾经在杭州与苏轼相处过,就认为苏轼的诗是沈括献上并加以诋毁的呢?再者,乌台诗案是苏轼一生中所遇到的最危急、险些丧命的,苏轼虽总的来讲是豁达潇洒的性子,但后来提起新党中欲至他于死地的人时,行中依然能看出清晰的记忆和鲜明的恨意。然而,苏轼提到过李定、舒覃这些刀笔吏,却从未提过沈括陷害过自己。

姚欢一时之间的感慨无以言表。

一个历史爱好者,突然穿越到连史料都有争议的事件里,能身临其境地弄明白原委,还有什么事能比这个更令人激动呢!

姚欢咂摸着姨母的言外之音,这么说来,莫说是后世,便在当今,沈括也是一定程度上背负了污名?

人们为何这么做?是否因为数年前的宋夏“永乐城之战”中,沈括对宋军的全面溃败负有责任。

沈括这样一个未能如期引发大宋官民战胜者狂欢的臣子,便会在其他方面也被尽情地抹黑,从而满足成为一个成色更足、骂起来更爽的出气筒?

只听姨母沈馥之又道:“我从扬州带回来的,不止梦溪笔谈,也不止沈公的辩诬自语,还有苏学士元祐年间写给沈公的信,信中可看出,先帝驾崩、苏学士重回京城复职后,看到朝中重新当权的旧党,与当年王党中的卑劣者竟如出一辙,不免黯然。沈公恐他西去后,此信又落入不堪之人手中,却也舍不得烧去,便托我带回汴京,亲自送到苏公次子苏迨府上。”

“姨母,为何不送到苏公手里?”

姚欢脱口而出地问道。

沈馥之一愣:“苏公去岁就被贬去惠州了。”

姚欢赶紧装傻充愣地“哦”一声。

没有百度真是太难了,一个穿越者处处容易说错话。

沈馥之想的却是,外甥女到底是个闺中少女,岂会如她这般天天迎来送往、消息灵通地知晓京城大事。因而,她倒也并未对姚欢这份糊涂,更多地表示出诧异。

沈馥之说了一番来龙去脉,意思很清楚,因枢相曾布与宰相章惇政见不合,章惇对于苏轼等元祐党人的清洗毫不留情,沈馥之便恳请曾布去官家跟前说情,至少将苏轼的次子、中过进士的苏迨留在京城,不予贬斥。

“沈公归隐之前,自朝中所领俸禄,拨了不少去到族中,修建私塾,聘请先生,即使如你母亲与我这样的女子,孩提时亦可得到诗赋章的启蒙。沈公省亲时,常来训导族中子弟,拷问章功课,但严厉之余亦不失温和有趣,还与你母亲谈论过膳食之道。他临终前赠我梦溪笔谈时,还说起,你母亲若还在世,亦可写上一本钱塘食单我与你母亲,何其有幸,能生在沈家,纵然成年后命途坎坷,却因懂得正道在哪里,并未过得龌龌龊龊,这般造化,皆拜沈公所赐。沈公与苏公惺惺相惜,如今沈公不在了,姨母得了这个机会,略略扶助一把再度落难的苏家,也算告慰泉下的沈公。只是这般行事,毕竟好似拿你的劫难去做了笔买卖,故而姨母须如实相告。”

听沈馥之言及此,姚欢一直提着的心,才稍稍放下。

说实话,她甫一穿越过来,哪里能真的清楚,这位姨母究竟是何品性。

而大半日的所见所闻,姨母泼辣爽利的时候毫不退让,内心深处又仍保有柔软善感的一面。并且,逮着机会就用的反应还很快,大约是经年为商积累的本事。

这真是个很有意思的妇人。

姚欢于是淡淡地一抿嘴:“姨母的心真好。”

沈馥之做事奉行光明磊落,从不把擅藏小算盘当优点,话说清白,外甥女也确实应了,她便不再赘言,神态轻松地要去准备晚膳。

腰花面算什么,她沈馥之的私房菜谱上,好东西多着呐。

她踏出门前,目光落到墙角码放的姚欢的嫁妆箱上,对侍立一边的小婢女美团道:“趁欢姐儿现在醒着,天光也还亮堂着,你将箱子开了,悉数清点物件,教欢姐儿心中有个谱。”

美团气力了得,将箱子搬到屋门处,在夕阳的顺光中打开箱子。

主人说过,欢姐儿的继母待她刻薄,故而美团原以为,箱子里不过也就是些寻常衣被。

哪料得箱盖一开,眼前的场景令她吓得一声尖叫。

第七章 神奇的装备和丰盛晚餐

美团的双脚就像被烧红的铁板烫到一般,急速地往门外跳去,一双杏核儿似的眼睛却死死盯住从箱子里爬出来的东西。

“蛊虫,蛊虫!”

她尖着嗓子喊。

姚欢也被美团脸上骇人的表情惊到,伸着脖子往门口望去,奈何箱子盖朝门外敞着,从姚欢的方向看去是逆光,一时哪里瞧得分明。

沈馥之听到美团的惊呼,匆匆赶来,见到地上的东西也是一愣,但似乎并不十分惶恐。

“大惊小怪作甚,什么蛊虫!这是欢姐儿养的蟋蟀,哎不对,怎么恁大的个子,没翅膀,会爬不会跳,还有两只螯子。”

沈馥之本是去做晚膳的,手中正巧执着一副长长的筷著,于是夹起地上那被美团称作“蛊虫”的东西,来到姚欢榻前。

“你那恶妇后母,就这般容不得你,连你平日里弄的虫蚁,也一并当了嫁妆送出了姚宅。欢儿,这是什么新奇虫子,姨母几十岁的人,怎地从没见过?”

沈馥之先讥讽后好奇地说道。

而姚欢看清筷子上的“虫子”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龙虾?

作为曾经资深的各种做法小龙虾爱好者,姚欢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筷子上张牙舞爪举着两个螯子的,不是虾姑,不是寄居蟹,当然更不是蟋蟀,而就是千年后一到初夏就风靡大江南北的美食小龙虾!

只是,眼前的小龙虾,看上去似乎还算虾苗,青色的壳微微泛出一层不太均匀的黑红色,头部尖尖,触角高高昂起,怪不得姨母沈馥之冲眼看去,以为是蟋蟀。

姚欢知道北宋年间由于发展出了成熟的商品经济,市井繁荣,杂耍表演的行当丰富,“弄虫蚁”便是其中一种。斗蟋蟀斗鸡,驯鸟儿,耍猴,都叫作“弄虫蚁”渐渐地,在家中养蟋蟀的人也多起来,后来南宋的宰相贾似道,就写过一本研究养蟋蟀的促织经。

听姨母的意思,接纳自己灵魂的这位姚姑娘,也爱养蟋蟀?

可这是铁板钉钉的小龙虾啊!

小龙虾不是原产美洲么?二十世纪初才被日本引进作为牛蛙的饲料,然后又带入中国大陆。

短暂的瞬间,姚欢脑海里,蓦地出现真正的自己发病离世前的画面。病房里,萧医生端着一盆小龙虾,正准备往电饭锅里倒。他允许她吃小龙虾,但只许她吃自己家里清水煮的,不要吃外卖。她是个没有家属送饭送菜的病人,萧医生说完要求就后悔了,觉得伤害了她。萧医生不仅希望她活,也希望她不确定能不能活的时候、至少还能被满足这一点小小的要求。萧医生于是在当班查房的时候,让护士抱进来一个电饭锅,自己则买了满满一大兜活蹦乱跳的小龙虾。

姚欢记得,眼前最后的场景,是萧医生回头对她笑了一下,但她突然之间喘不过气,张开嘴想喊,眼前一片模糊,就失去了知觉

想到此处,姚欢简直要给老天爷跪了。天爷,你不会这么神奇吧,不但批准我穿越过来,还让那些小龙虾也搭了车。

不管怎样,先认了再说,养龙虾又不是养蛊,能有甚么害处?

“这是螯虾,邻家小儿捉来给我,比促织有趣,”姚欢硬着头皮编,看看姨母,又望向美团,“莫怕,你就当它是小螃蟹。”

美团哆嗦着:“真的?可这满地爬,怎生养?”

姚欢已挪下床榻,走到门口瞧分明了,好家伙,少说也有二三十只,幸好小龙虾爬得不快,并且不喜光,都往屋中墙角庇荫处聚集去。

“先寻个缸来装着吧,回头再让欢姐儿自己弄。”

沈馥之道。她似乎并没有太奇怪。在她的记忆里,姚欢的母亲少年时,就喜欢带着她这个妹妹在钱塘湖堤边兜虾捉鱼儿,提回宅子里养着。外甥女像她母亲,喜欢倒腾这些。至于这个新奇的螯虾,或许只是去年汴河发水后,不知从城外哪里冲进来的吧。

夜幕降临,姚欢捧着撑得圆滚滚的肚子,靠在枕囊上,望着窗外幽蓝天幕上的一弯月牙儿。

姨母做的晚膳,简直教她吃得要飞起来。

一荤、一素、一汤、一主食。

荤菜是猪肚烩鲈鱼。肚头浅粉,鱼片洁白,鹅黄的姜丝和碧绿的汉葱丝点缀其间,但看颜色已能引发极度舒适。待得入口,只觉肚片脆嫩,鲈鱼软嫩,走兽与水族的荤气本不同,结合在一起往往触发至鲜风味,“鱼羊成鲜”便是这个道理。

素菜是白蘑菇炖菘菜。姚欢记住了“菘菜”的发音,再细瞧去,觉得应是后世的白菜。春深时节,白菜照理不如冬天霜打后的好吃,北宋的这菘菜,吃口却又甜又糯,还有一股奶油玉米的清香,姚欢想,纯天然绿色的古代有机蔬菜,到底不同凡响呐。

再看那汤,乃一大碗莼菜猪脑豆腐汤。姨母认真道:“吃脑补脑,你撞成这般,若真变傻了,我冬至祭奠时,如何向你母亲交待。”

而最教姚欢惊艳的,是那盘主食。

刚端上来时,姚欢心说,咦,这不是老北京鸡肉卷?

其实不然,盘中的面皮饼薄而不失韧性,如象牙色的丝帛。里头包的,则是肉丁、笋丁和拌了豆酱的糯米粒。姚欢见姨母举箸轻轻一拨,便捻起广式肠粉般的一条,不由暗赞姨母讲究,原来偌大一个卷已被切成小块,吃起来自然不会显得粗鲁狼狈。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姨母笑吟吟道,“苏学士虽仕途坎坷,于这风雅训示上,可谓一言九鼎,随意说几句,人雅士们便奉为圭臬。不过到了姨母这里,肉、竹缺一不可,雅俗共赏,荤素搭配,才算十足滋味。”

不待姚欢搭腔,姨母又看着那道猪肚烩鲈鱼,谦然道:“可惜没有羊肩肉和这鲜鱼同煮,猪肚终究肉味淡些。唉,每到这槐月月令,京城的羊肉价就贵上三两倍。不愁不愁,将要入夏,夜市定会越来越热闹,姨母的铺面收得晚些,每日多卖几十份炙猪场,岂不就能换回半斤羊肉来。”

溶溶月色,沁染窗棂。已是戌亥时分,万籁俱寂,屋角陶缸里那些小龙虾细细簌簌的抓爬声响,更觉清晰。

姚欢耳听此音,又想起姨母方才席间关于夜市的描述,心头有了一个计划。

第八章 小龙虾养起来

翌日清早,鸡鸣已过,晨烟四起。

沈馥之端来清粥小菜,叮嘱姚欢吃了以后继续好生休养着,又写下拜帖、吩咐美团于晌午前送去曾府,言明择日登门商谈。

沈馥之因想着事情闹得恁大,官媒娘子定是早已回姚宅通风报信过,姐夫留下的那恶毒继室,必也不敢立刻骂上门来。她于是放宽了心,踏出宅门,风风火火地往汴河边的饭铺做买卖去了。

端午将至,城中几处水道皆有龙舟赛,这几日正是人们聚集水边操练的当口,儿郎们使了力气更容易饿,饭铺的生意岂有不好的,挣钱这回事,可耽误不得。

屋中,美团服侍着姚欢在榻上漱口、用了早膳。又扶她来到妆台前,为她梳发。

姚欢鼓起勇气去看铜镜里的人像。

十分奇特的感觉。

镜中那张尚未消肿、半边淤青的鹅蛋脸上,端秀的五官与从前的自己并不完全一样,但眼神,眼神却毫无陌生感,甚至目光中总是带着的忽而犹疑、忽而释然之意,都完美复刻过来了。

姚欢想,果然,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心是故心,眼神便错不了。

昨日,美团已将姚欢头发上的血迹污物都细心地洗净揩干,今日见头皮仍明显鼓着包,自是越发小心,如伺候豆腐般,用桃木篦子梳顺秀发,轻轻挽起来,也不敢插上硬邦邦的簪子,只用一块青色的帕子松松包个髻。

美团又拿来一套新熨好的女子常服。浅湖绿色的直裾,杏黄绉纱的筒袖褙子,褙子用赭石色布料纫了一圈窄窄的边缘,又用杏黄同色的丝线绣了些缠枝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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