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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梁彧你他妈直男癌吧,咱俩到底是谁先碰谁的?就你那双糙不拉几的破手,你以为本小姐稀罕?!”
林初恋骂骂咧咧的,她就是看不得他这种明明心动难耐却又装得高冷把她推得远远的口是心非样儿。
等气消了,林初恋也意识到她刚才的行为有几分不妥。
退而求其次,她的语气变得温柔了起来。
“梁彧,和我谈恋爱吧。我很喜欢你。”
这种表白的话她说得坦坦荡荡,丝毫没有正常女孩子该有的娇羞。但认真又固执的表情又让她看起来十分诚恳,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味。
不知是从何时开始,可能是初遇时的一见倾心,也可能是上一秒的怦然心动。
她喜欢他打斗时的飒爽风姿,她喜欢他慵懒闲散的无所谓,她喜欢他乖张轻狂的少年感又喜欢他沉稳成熟的男人气息。
她喜欢他的神秘,他满身的疤痕像是隐藏着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有故事,而她刚好有美酒。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你愿意让我踏上你的一叶扁舟,从此江海寄余生吗?
她更喜欢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孤独感。可是。
我不想让你独自承受汹涌暗流,须臾覆灭。
我不想让你只身俯瞰冰封云端,夜尽水枯。
我不想让你孤身浪迹天涯海角,生死无依。
我的喜欢啊,就像那,几许袅袅炊烟,海棠梨花落雪,风动蝉鸣,日落潮汐,不能自已。
像星辰奔波了亿万年黑夜,孤单又勇敢。
…
梁彧淡定得仿佛被深情表白的主人公不是自己,他不解风情地破坏掉了这浪漫美好的氛围。
“不谈。你到了,下车。”他提醒她。
林初恋看他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装逼模样,又气又恼,她愤怒地大力关上车门,又死死扒住还没有上升的车窗,咬牙切齿道,“梁彧!你这个月下个月下下个月的工资都别想要了!”
一颗热腾腾的真心被视而不见,满腔的热血也凉了下来。她回想起自己刚刚认真得堪比大一在实验基地磨打铁锤的样子,既生气羞耻又心疼委屈。
又被拒绝了。她难过得想哭,她真是全世界最可怜的人啊。
化悲愤为斗志。
告白失败的林初恋决定用学习来麻痹自己受伤的心灵…
有生之年她也体会了一把在实验室里待十个小时的学霸生活。累得她一回到寝室就躺尸,恨不得睡个天昏地暗。
还哪里顾得上悲伤。怪不得都说充实的生活是让人走出失恋(…)阴影的良药。
人之所以矫情来矫情去还是因为太闲。
林初恋难得在晚上十点之前回到了宿舍。进屋的时候手里还拿着机票和护照,嘴巴里含着不二家酸奶味的棒棒糖,一脸开心。
秦初久正在地上的瑜伽垫上做平板支撑,看见推门而入的人,惊讶得她紧绷的腹部肌肉瞬间放松,趴倒在地上。
“学长舍得放你回来睡觉了?”
林初恋扬了扬手里的证件,“明天一早飞到麻州,后天再飞纽约,啧啧,要和传说中世界第一学府的学神们会晤了,太尼玛紧张了…”
正在做会计分录的韩念羡慕得快要哭出了声…“小恋,这是溪大给王牌专业的福利吗?”
“哪有什么福利,我们的福利是这个项目结束后去某个鸟不拉屎地方的工厂里实习…这交流会是学长争取来的,羡慕嫉妒恨,许宸已经拿到了麻校的offer了。”
“初恋啊初恋,你拒绝了一个未来很有可能荣获诺贝尔奖的青年才俊啊…”秦初久恨铁不成钢地感慨。
某个有眼无珠的人还拒绝了她人生中的处女表白呢。
...
置身于世界第一学府的校园内,林初恋觉得自己渺小得宛如宇宙中的一粒尘埃...
这里培育出了无数精英人才,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他们走在了时代最前沿,他们也肩负着让世界更美好的责任与使命。
“希望用自己的努力与天赋造福人类,希望自己的才华不会堙没于我们所处的大时代。”这是许宸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在全校同学面前发言时所说的一句话。
他的演讲激情澎湃又掷地有声。
那时的林初恋刚踏入大学,顶着“高考状元”的头衔骄傲又张扬。她冰雪聪明却又十分玩世不恭,对台上光芒四射的演讲者也不屑一顾。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多么高尚又伟大的理想啊。她可从来没想过要造福人类,选择这个专业仅仅是因为贴吧里的学姐说溪大的工程学院是帅哥聚集地。
但此时此刻,林初恋似乎能够感同身受了。
和他们同行的还有林初恋的同班同学叶以诺。
叶以诺是个安静又内敛的大男孩,长着一双小鹿斑比样的大眼睛,仿佛是从日本漫画书里走出来的萌系美少年。
许宸和叶以诺这对温润如玉高智商攻x软萌高智商受西皮也是溪大腐女日常yy的对象。
叶以诺的眼睫毛可真长,名副其实的睫毛精。叶以诺的皮肤可真好,像蛋白一样又光又滑。叶以诺太可爱了嘤嘤嘤...
乖乖吃饭的叶同学并不知道坐在他正对面的林同学已经脑补出了无数部耽美小黄文。
叶以诺眨着他无辜的大眼睛问,“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林初恋一脸痴汉笑,“以诺你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呢?!太可爱了好想把你举高高啊!”
叶以诺听了她的话吓得呆若木鸡。
“哈哈哈逗你玩儿呢,还真是个可爱的宝宝…”
叶以诺:“…”
许宸走过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草莓甜筒,林初恋和叶以诺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像两只流着哈喇子的柯基。
“呀,谢谢学长,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她一口下去,冰激凌就少了一半…
酸酸甜甜的草莓加上冰凉软香的奶油,真是人间美味啊。到底是谁发明出来冰激凌这种让人幸福感爆棚的东西的!
“下午我要去哥大见一个高中同学,你们两个可以到处转转,我们明早返程。”许宸一边告诉他们下午的安排一边细心地将手帕递给某个吃得不亦乐乎的小馋猫。
林初恋使劲儿点头,不能再同意,抬头时看到一脸迷茫的叶以诺,她拍拍胸脯(…)保证道:“别害怕,以诺,我小时候在纽约住了两年,对这里超级熟悉,不会迷路的!”
叶以诺:“…”
林初恋这个小姐姐确实很让人放心,她蹦蹦跳跳地穿梭在人群中,脸上挂着闪耀如太阳的笑容,神采奕奕。她似乎已经完完全全地融入到这个陌生又繁华的城市了。
她自信又美丽,开朗又阳光。茫茫人海中,总能一眼就看到她。
叶以诺真的很羡慕这样散发着光芒的她。
林初恋一扭头,看到落后自己几米远愣在原地发呆的美少年,不知怎么的,他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无助,顿时激起了林初恋泛滥的母爱…
“以诺,你傻啦?赶紧跟上来啊!”
“balibali!姐姐带你去吃全世界最美味的慕斯蛋糕~”林初恋跑回去,拽着他的胳膊就跑。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禁侧目,明朗靓丽的美少女拉着白净可爱的美少年奔跑在纽约的街头。
多么美好又温馨的画面啊,连路边卖唱的艺人的歌声都变得鲜活明快起来。
最好的时光,是和你一起走过的春夏秋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是和你牵着手策马飞扬。
人生中总有这么恣意潇洒的一刻。如果时间停留在在这一刻该多好啊。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得伤感。
青春真好,青春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伤感。”
港真,有人在看吗?
☆、草莓味
林初恋带着叶以诺疯玩儿了一下午,天都黑透了,两人才想起来回酒店。
一路上,林初恋低着头玩儿手机,叶以诺提着购物袋左顾右盼。
“小诺诺,你看什么呢?”
叶以诺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回答她,“小恋…这附近有厕所吗?”
林初恋被他害羞的小模样逗笑了,好想把这孩子拐回家啊。
她把手机装到裤兜里,又从他手里接过大包小包,趾高气昂地带着他走进了一家需要vip卡的高档餐厅。
“我在这里等你哟!”她把购物袋放到餐桌上,又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
林初恋打发走了金发碧眼的服务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玩儿黄金矿工。结果她都玩儿到第二十三关了,叶以诺还没从洗手间出来。
她叫住路过的男服务员,让他帮忙去洗手间看一眼。
服务员倒是很快就回来了,一脸抱歉地说没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亚洲男孩子。
奇了怪了,难不成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林初恋收起手机决定自己去一探究竟。
可恶的服务员对她说了瞎话。
林初恋的理智被眼前的一幕刺激得碎成了渣滓。忘记了自己不是在任她驰骋的溪大校园而是在异国他乡。
她跑过去对着把叶以诺压在墙上上下其手的金发男人就是重重一脚,然后又用尽浑身解数把他从叶以诺身上拉开。
毫无防备的身形健硕的金发男人竟然踉跄了几下差点摔倒。
叶以诺睁着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神情呆滞,整个人紧紧地贴着墙壁。
林初恋看他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知道他受到了惊吓,又气又急,恨不得狠狠地揍这个变态一顿。
金发男人的皮相意外的惊艳,是欧美帅哥特有的深邃的英俊。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比例完美,衣着正式,衬衣加深灰色的西服马甲,脖子上系着好看优雅的温莎结。
谁能想象的到这样一个外表和气质出众的男人会是一个不要脸的变态呢。
金发男人也没生气,整了整衬衣袖口,冷笑一声,长腿一迈,打算离开。
气急败坏的林初恋哪里肯放他离开,她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用英语命令道,“道歉!”
金发男人皱了皱眉头,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
林初恋气极反笑,气焰嚣张地用法语吼他,“不会说英语就用法语道歉!别给我耍花招,你爸爸我会说八国语言!”
整不死你个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