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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骄傲持续了三天。
这三天以来,我的脑海里面抛掉了方五、莫之亮、义色、周波,抛掉了这操蛋而艰辛的生活中,所有龌蹉的算计与苟且的交易。
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默默告诫着自己,要理智,要懂事,要争气。每一次的告诫之后,我都觉得自己会变得更加坚强,更能够承受住内心深处几近无法克制的呼唤。
结果,我却还是输了。
下午四点钟,从办公室的沙发上睡醒之后,我突然觉得很无聊,我很想找个人去玩玩,哪怕是一言不发就那么坐在我身边陪着我也好。但是,险儿在忙搬坨子的事情;基本恢复了健康的小二爷,最近都在和廖光惠那边沟通拆迁,已经几天没看见他人了;而地儿则全心全意投入到了与老鼠方面的暗中合作之中,就连最爱的传奇都没玩了。
父母?不妥;胡元?不妥;小弟?好像也不妥偌大的一座城,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在早春的午后陪我坐坐的人。
于是,这种无聊就渐渐变成了孤独,刻骨噬心的孤独,孤独促使我做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有些荒唐而又可笑的事情。
我驾着车围着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转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就像是一个迷途的傻子。不知道是在哪一个路口,也没留意是在哪一个时刻。不知不觉中,车窗外的城市繁华忽然之间就变成了连绵不断的青山绿野。
我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开上了回往九镇的道路。
那一刹那,我就知道败了,也许,在最初听见那个消息的时候,我就已经败了。
君回来了。
三天之前,正忙得不可开交的险儿忽然跑到了我家里,与我扯了一两个小时不着边际的乱弹之后,临出门前,他给我说了这一句话。
说话时,他的语气显得格外地平淡放松,听上去就好像是在街头偶遇某个普通熟人时,问对方吃了吗一般的无关紧要。但是,他的眼睛却一直都在望着自己脚下的鞋子,始终不曾看我。
我无法全部形容出那一秒钟之内,出现在自己心田中的所有感触。我只记得,我很慌乱,我又更怕险儿看出我的慌乱。
慌乱让人变得愚蠢,愚蠢的我用一种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冷漠音调从鼻孔中淡淡地哼了一声:
嗯。
这个字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果然,险儿抬头看向我的时候,两只又大又圆的眼睛里流露出了毫不掩饰地同情与怜悯。我们一起经过的岁月已经比很多的父子夫妻都还要长,这些岁月已经足够让我们彻底的了解彼此,更何况是聪慧如他,又岂能体会不到此刻我的所思所想。在他的目光之下,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被脱得一丝不挂抛在人前羞辱的妓女。
就在我倔强地想要再次开口挽回那些不忍让人触碰的自尊之前,险儿将他的手掌搭在了我的肩上,轻轻一捏,柔声说道:
我,咳咳,我昨天回去的时候遇见她了,她让我给你带好。我觉得,有时间的话,你还是回去看看她,她一个女伢儿都这么大方,是吧?我们这群人毕竟都是一条街上一路长大的,别的不说了也都还是朋友唦,朋友之间见个面聊哈天,这也不丢人。
说完这句之后,险儿并没有等我搭腔,而是语气一变,紧接着飞快说道:
那你就自己考虑下咯,我就不和你多讲哒,等哈还有事要办,你早点休息,先走一步了。
搭在我肩头的手掌再次拍了一拍,看着险儿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明白,他是不忍心再给我更多的难堪。
我将车子停在了巷子口一根电线杆的旁边。这些年以来,我回九镇的次数越来越少。不知何时开始,原本闭塞而又淳朴的九镇,电线杆上居然也像城市里面一样,贴满了各种治疗性病皮肤病和办假证的广告。
不知不觉间,只是一个恍惚,这个世界就已是物是人非。
唯一不变的只有车头正前方几米之外,街对面的那一栋普通至极的两层小楼房。
我曾经到这栋楼里来过很多次,那个时候,我还年少,我还不是流子,也没有人叫我钦哥。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情感炽热,爱笑爱闹的叫做胡钦的学生。
这是君的家。
暮色中,她家一楼客厅里面的灯光已经亮起,临街的厨房小窗,一缕缕的炊烟正从安装其上的抽油烟机里缓缓飘出。
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让我的脑海里甚至都能够勾画出一副鲜活的画面:君身材有些发福的母亲正在灶台上忙碌不休,而君则陪着她儒雅文气的父亲一起坐在那张我曾坐过很多次的,桌面左边一角上还留着君小时候刻下的一只小狗图案的红色餐桌旁,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开饭。
可一切却又是如此的陌生。陌生到我越想在脑海里想起君的样子,她美丽的容颜就越发显得模糊。
我坐在车上,抽着烟,静静地看着眼前一切,直到炊烟散去,夜幕渐浓。就像是在看一出年代久远的老电影,带着期待等着主角的出现,却又有些惶恐,生怕出现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当年的记忆。
大概是和君分手半年多之后的某一天,喜欢装逼的我曾经一个人去了一趟沈从文先生笔下的那座边城,在青石板的巷陌里,因为借火,我遇见了一个同样是孤身出来旅行的女孩。其实坦白讲,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孩,我觉得她们就像是一朵朵的塑料花,装腔作势的艳丽,装腔作势的俗气。披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廉价大围巾,穿着貌似素净却质地堪忧的宽大棉布衣服,看着不知所云的情感散文,听着舒缓萎靡的音乐,在并不遥远的远方表演着自己幻想的孤独。
但是,我很想有人来陪,我也从来都不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所以,怀着某种源自雄性本能的丑恶想法,我与她结伴游玩了一天。
当时,我是一个猎人,我仅仅只是在打猎。
可惜,事情的变化出现在当晚。
沱江边上一间叫做守望者的酒吧里面,昏暗的灯光与迷离的情调,充斥在空气中的情欲和暧昧,在这样的气氛里,我们两个人都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也许是酒精的刺激让我花了眼,我突然发觉沱江水的波光透过木窗映照在这个女孩脸上的那一刻,她居然长的很有几分像君。
于是,本不该醉的猎人,却醉了。
那天我说了很多荒唐的话,我将自己彻底放置在了一个荒唐而幼稚的想象之中,依稀间,我恍如回到了一九九七年的九镇,丽日当空,佳人情重。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塑料花般的女孩是个好人,一个比我正派得多的好人。面对我的求欢,已经被我的话语感动到一塌糊涂的她,居然还能对我说:
你今天的一往情深是因为你太好强,而不是爱,你的心里有着另外一个人,这个夜晚,你只是把我当成了她的影子,你只是不甘心品尝到被她或者被我拒绝的痛苦。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是爱,那么明天,明天你再来这个酒吧。我还会在这里等一天,如果你没来,那也许是对你我最好的一个选择。
她的话做作却又聪明,透彻而又冷酷。
我一句话都没有回答,只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我没有去找她。
虽然我很想去找她。
她说的很对,一个人如果太好强,就分不清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了。
不过,我明白,我确实不爱她。因为离开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没有当初与君别离的那种痛彻心扉。
第二天,我坐最早一班车回到了市里。踏上家乡土地的那一刻,我的心头冒起了一个想法:
既然我天生就是一个好强的人,那么,就由它去吧,去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猎人。
于是,这些年来,我努力地这样做着,伤害了无数不该伤害的姑娘与爱我的人,我却还十分无耻地用一句歌词来给自己开脱: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这个世间少了一个濒临绝种的温柔,多一个爱情杀手。
但是今天,我这个貌似百毒不侵,心如止水的杀手却又卑微地坐在了此时此地的这辆车里,纵然是残留着些许的不甘心,却也只能臣服于更多的心甘情愿。
更可笑的是,当亲眼看见君真正出现在眼前几米开外的那一刻,就连这些许地不甘心都化为了乌有。
她还是那样的美。
不,其实她已经变得更美。
曾经为我而留的满头长发已经剪短,不曾减去分毫美丽,却反而抹去了留在记忆里的那份青涩,多了几许成熟。
如今窗里的她,就像是一朵盛开在艳阳之下的鲜花,每一寸每一分都在绽放着骄傲和美丽。
如今窗外的我,却像是一个只愿出没在黑夜中的侏儒,每一时每一刻都在掩饰着自己的肮脏和丑陋。
她在厨房里拉扯着自己的母亲,母亲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推搪,终究也还是让开位置走出了厨房。她挽起了自己的袖子,露出的那半截雪白细腻的手臂,曾经挽在我的臂弯,搂在我的腰间,枕在我的脑后
洗碗的时候,她的面容恬静而专注,秀气的嘴角还是如同当年一样微微上扬,令我无法不想起彼此初吻那一刻的模样
所有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来,冲刷着我的心田,我的脑海,让我一动都不得动,只能如痴如醉般继续瘫坐在座位之上。
原来,我并没有修炼到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绝情,只是我所有的情都已经被这个女人拿走了。我不是绝情,我是已经无情,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这一点而已。
君,我真的好想你。
直到今天,我都还在回味着那一晚。
我始终认为,这是我和君之间留下的最美好动人的回忆。这无比静谧的短短几分钟的凝视,在我的心中,居然已经超过了我们之间所有亲密的接触和甜腻的话语。
只可惜,我胡钦终归还是一个做过了太多错事坏事的坏人,上天愿意赏赐给我的最多也就是那几分钟而已。我这样的人,更应该去承受的不是幸福的回味,而是报应。
所以,就在离我几米之外的那个窗内,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刻,那个身材高大相貌不凡的欧洲男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他的手臂从背后环抱在君的腰间,君的脸上顷刻之间就露出了无比幸福温柔的笑容,后背依靠着那个男人的胸膛,君的脑袋上扬,彼此轻轻说了一句什么之后,两人的嘴唇吻在了一起,又很快飞开。
一切都如同我所看过的那些外国电影里面的情侣一样,亲密自如,伊侬我侬却又恍然自如,毫不过分。
再次交谈了两句之后,男人走出了厨房,君则继续低头洗碗,我也还是照旧呆呆看着,唯一不同的是,心中却但再也没有了自欺欺人的幸福。
就连拥抱,我都无法像那个魁梧高大的男人一样,可以用修长的身体把君笼罩在胸膛,让她去依靠,给她想要的那种温暖和安全感。
碗终于洗完了,也许是站累了,君并没有马上擦手,而是将两只手臂向上大大展开,腰往后仰,做了一个伸展动作。
这个动作每个人都会做,做的时候,每个人的目光都会望向正前方。
君也一样,她看向了窗外。
然后,我看见她整个人的身体突然就僵住了,连展开的双手都忘了收回来。
也许是片刻前过大的情感波动让我变得恍惚,第一时间之下,我居然没有反应过来;瞬间过去,等我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情况之后,我却又像是一条青涩而胆怯的小公兽一般,表现得太仓惶,太慌乱。
我几乎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只是凭着本能马上发动了车子,猛踩油门,在发动机的巨大轰鸣声中,落荒而去
车子向着市区飞驰,我的心中满是悔恨。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就算是冒着开罪廖老板的危险。不!就算是得罪全天下,就算是没了这条命,我也会自己接受张总送给我的那辆奥迪A6,而不是转赠给险儿。
但是,时光可以重来吗?
不能。
所以,此时此刻的我依旧还是开着这辆破旧老朽,却又陪了我多年,载着我和君恋爱,也载着我和君分手的桑塔纳。
君认得这辆车。
她当然也就认出了我。
上天何其残酷,如此短暂的幸福过后,就赐予了我这般不堪的结局。
令我百感交集,无地自容。
就在这样羞愧难当的时刻,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手机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响声,原本幽暗的车厢里亮起了手机屏幕上的蓝色光芒。
大概是一年多前,中国移动推出了第一代神州行号码服务,这种号码一律都是136打头,没有月租,接打电话都是六毛钱,面对的是出差旅行在外,不方便使用当地长期号码的消费人群。
当我把手机拿起一看,上面显示的就是这样一个136开头的陌生号码所发来的信息。
右脚松开油门减缓车速,手指点开了按键的同时,我的心脏开始狂跳了起来,我只希望千万不要是脑海中所预料到的那样。
很不幸,我的祈祷并没有传到上帝的耳中。
信息很短,只有四个字:
好久不见
当看到这四个每天都会被无数人说起的,平凡至极的汉字的这一刹那,所有的侥幸纷纷远去,我真的感觉到冥冥中有一柄重锤狠狠砸在了我的心尖上,胸腔里传来的一阵剧痛,令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就像是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张着大嘴,大口大口喘气的同时,泪水没有经过大脑的同意,已经涌出了我的眼眶。
一脚刹车,车子向前狠狠一冲,在马路的正中央停了下来。
在我所有亲密到可以发来这样简短四个字的问候短信的朋友中,没有一个使用的是神州行的号码。
唯一的可能,只能是君。
第二次了,这是第二次我在车上收到了君的短信,为何一次更比一次让人肝肠寸断,黯然魂消。
继续开往市区的路上,我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
曾几何时,我说过我不会再见君,我失言了。但是,在车上,我却又再一次告诉自己,不会再见她。
只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了。
以往,我不见君,是因为我的心里还带着恨,我还以为自己是一个要强到绝不低头的人,我可以做到不再爱她,忘了她。
可现在,我发现,我不是。
我一点都不恨君,我也做不到那么要强,从头至尾,我都全心全意地爱着君,没有哪怕是那么一分钟的时间里,我曾经真正忘记过她。
这一切,我都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现在的我活得太累太辛苦,对着生命中唯一的亮点和美好,我已经不想再逃避,却又更加明白,我们各自分开,已经走得太久太远,永远都回不去了。就像是滚烫的泪水,流出了眼眶,就注定只能化为脸颊上的一片冰凉。
活到今天,我错过了太多,我已经太脏了,脏得连挽回错误的资格都不复存在,我配不上她。
此生此世,我不再奢望幸福,我也不会幸福。
因为,我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清醒地认识到:其实,我缺的不是幸福,我缺的是君。
莫道世情多欷歔,此生终是悔难平。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沏,净无瑕秽。
那个时候,我再来爱你,我的爱人。
对了,那天晚上,我坐在车厢里,写了删,删了改,不知道弄了多久才写好了一条回复的短信。但,在发送按钮上又纠结折磨了不知多久之后,我却终归还是没有发送出去,我只是将它放在草稿箱里面悄悄地保存了起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那条信息同样只有短短的四个字: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