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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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挽云看他们表现得如此兄友弟恭,倒也不说破他们,只道:“可多接席面,就没时间去摆摊了,所以我决定,待地里的苗都种上,哥哥嫂嫂们都可去摆摊,做些简单的吃食就很好卖了,虽赶不上开铺子赚得多,但也比下苦力赚钱,我抽空教你们,你们可去不同的地方卖不同的吃食,就可以招揽更多的客人。”
陆予山和陆予海都表情一顿,按耐不住地激动起来,他们想帮三弟是真的,但想学到赚钱的手艺更是真的!
陈氏也没想到江挽云居然这么大方说教他们就教他们了,本以为收了传林和绣娘做徒弟已算是大方了。
“多谢三弟妹!”陆予山跟柳氏一样是个爽快性子,立马抱拳表示感谢,“我赚了钱一定分你大头!”
这年头想学手艺,要么是从小做学徒免费给人打工,逢年过节还要孝敬师父,要么就是从别人那儿学了之后给对方分红,且分红比例很大。
江挽云笑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有苦大家一起吃,有钱当然要一起赚,陆家日子过得好了,相公知道了才会开心。”
有时候她都不得不佩服自己这张嘴了,是真的会哄人。
陆予山两兄弟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很快牛车到镇上了,他们怕陆予风坚持不到县城,决定先找镇上的大夫瞧瞧。
镇上的大夫只能治治普通的小病小痛,给陆予风抓了点补气血的药,又给他含了一块儿参片,就让他们赶紧送人去县城。
江挽云早有所料,连换洗衣服都带上了,租了一驾马车,把陆予风抬马车上,几人连夜赶到县城。
她知道陆予风不会死,但看他这情况也不禁开始担心起来了。
马车摇摇晃晃,她还是全程抱着他免得他磕到,没办法,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
依旧是两年前为陆予风诊治的刘大夫,他还记得陆予风,毕竟这病他此生也就遇见过一两回,何况陆予风曾经也算是县里学子中的风流人物。
他曾多次与好友提示这位年轻人,说不定早就病死了。
再看竟然拖了两年还活着,倒也算奇迹了。
刘大夫先为陆予风扎针,又开药方交给医馆的伙计尽快熬出来。
陆家人围上来问:“刘大夫,予风怎么样了啊?”
刘大夫道:“看得出来,他被你们照顾得很好,我为他把脉和施针的时候,感觉到他的经脉已没以前那般堵塞,情况较两年前大有好转。”
陈氏等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刘大夫你的意思是,我儿有救了?”
“那他为什么会晕倒啊?”
江挽云也竖着耳朵听着,情况似乎不对劲。
刘大夫道:“他是不是晕倒前情绪过于激动?”
陈氏与两个儿子对视一眼,结结巴巴道:“大,大概吧……”
予风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从小到大也没见他跟谁红过脸,更别提情绪激动了,就算刚得病那几个月,他也只是闷着不说话。
与周安对峙时候,也没见他有什么……
他们将眼神转向江挽云,江挽云也很懵逼,难道陆予风作为一个大男主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差?听说媳妇红杏出墙了就一激动从床上爬了起来,而后又一激动晕了过去?
她也不是女主啊。
第17章 醒来0.1
陆家人还是不相信,让刘大夫再仔细看看,刘大夫无奈又给陆予风详细检查一番,确定陆予风是真的病比以前好多了。
“谢天谢地谢天谢地!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啊!”陈氏就差跪下给老天磕头了。
陆予山道:“定是三弟前些日子吃的药有用!这还要多亏了三弟妹,是她娘家找的大夫开的药。”
刘大夫听了好奇道:“哦?竟有能治这病的大夫?”
江挽云:“……”
不对,根本不对啊,原著里陆予风分明是吃了女主她爷爷开的药才好的,跟原身一点关系也没有。
“刘大夫,我三弟什么时候能醒?”
刘大夫道:“他这次晕倒老夫认为主要是身体太弱又情绪波动导致的,给他开几贴药,好好养养身子,观察几天看看。”
陈氏和陆予风的两个哥哥都喜极而泣,仿佛一下卸下了身上的大山一样,只有江挽云一直在琢磨,如果剧情变动了,那接下来会不会发生什么她预料之外的事。
刘大夫所在的医馆是县城最大的,后院留给病人家属居住的房间很多,但县城不比镇上,很多人一辈子没出过县城,所以这个时代里,县城也算是大城市了,所以房费不便宜。
住一晚上三十文钱,江挽云交了五百文,医馆提供住宿,小厨房,热水,随时召医服务,加上问诊费药费暂时先交了二两银子。
简直是现代医院的前身,银子也花得像流水一样。
五百文两个房间,可以住七八天,医馆的学徒和伙计帮忙把陆予风抬进房间,几人都一夜未睡,听闻陆予风没有大事,心情放松下来后吃了点医馆饭堂打来的饭后都感觉困意来袭,纷纷洗了脸和脚躺下了。
陆予海和陆予山一间房,江挽云和陈氏陆予风一间房,陆予风睡床上,屋里还有一张塌可以睡,两人轮流照看着陆予风。
陈氏年纪大了,江挽云让她先睡,自己坐在陆予风穿边守着。
躺在床上的陆予风好像一个易碎的娃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事,他的胸膛轻微地起伏着,嘴唇干裂,翘起了丝丝死皮。
方才搬陆予风进来时候,医馆的人都说他轻得吓人,感觉像一堆骨架子。
不一会儿后,医馆的伙计送药来了,还挺人性化,药是医馆帮忙熬的,但是会收加工费,不过总体来说,比住客栈方便划算,有利于从镇上来县城求医的人。
给陆予风喂了药,把他脸擦了擦,江挽云坐下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日头从东到西,暮色四合,屋子里渐渐暗下来。
从窗格中可以看到外面红澄澄的天空,门外的走廊上人来人往,偶尔还传来小孩的哭闹声,小厨房里有人为抢做饭的位置吵了起来。
陆予风皱了皱眉,微微凹陷进去的眼睛睁开,他的眼睛逐渐聚焦,而后缓慢扭动头颅,就见江挽云趴在床边睡着了。
她枕着自己的胳膊,头发散在脖领和被子上,身上还穿着他上次醒来看见她的时候穿的衣服。
她安静睡着的样子,与记忆中骂人的样子大相径庭,倒是很符合她在他昏迷时候跟他自言自语的样子。
让他感觉踏实又宁静。
这是他的妻子?
一个人怎么会突然变化这么大?
他目光转动,落在她的手指上,上面缠着纱布,那是江挽云在孙家办酒席时候留下的伤。
他在昏迷中,时而能听见人说话,时而听不见,后面他发现,似乎只有她在时候,他才能感知外界。
她离开那两天,他好像又一个人被困在了黑色的泥沼中,只有他一个人,他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无时无刻不期盼着她快些回来,害怕她会不会一去不回,或者又变回曾经的样子。
待他知道她在那么多人面前被人侮辱的时候,他也不知怎地就挣扎了出来,他爬上了那滩一直困着他的泥沼,睁开了眼。
他看着那个男人得意洋洋地污蔑她的样子,看着她镇静自若地与其对峙,他好恨自己无能,为何他会得这种病,为何他不能尽到一个丈夫该尽的责任。
他甚至连从屋里走出门,就用尽了全部力气,他一边与那男子讲话,一边强撑着自己不倒下去。
他可真是无能啊。
他费劲地撑着身子坐起来,想拿椅子上放着的衣服来搭江挽云身上,却没想到自己根本使不上劲,胳膊一软上半身就趴了下去,歪倒在被子上。
这一动静把江挽云惊醒了,她睁开眼就见陆予风的脸贴在被子上,他微微喘息着,眉头紧皱,眼神难堪。
江挽云倒是没在意那么多,只是惊喜道:“你醒了!怎么不叫我?娘!相公醒了。”
她也没想着把他扶起来,只自己站起身来,开开心心地把位置让出来给陈氏,他们母子多日未见,一定此次很想念。
“我去饭堂打饭。”
看着她毫不留念地开门关门走远一气呵成,陆予风:“……”
“风儿,你可算醒了,担心死娘了,可有哪儿痛不?”陈氏快步走过来挡住他的视线,一阵嘘寒问暖,成功把他的注意力转移了。
陆予风摇了摇头,收回视线,在陈氏的帮助下撑起上半身。
“老大老二也累了一天一夜了,昨夜是他们轮着赶车的,让他们多睡会,就在隔壁。”陈氏站在床边满脸慈爱地看着他。
陆予风看了看屋内陈设,道:“我们在县城医馆吗?”
“是啊,早上到的,渴了不,娘去外面打开水。”
陆予风靠在床头,抿了抿干裂的唇道:“娘,你也累了,坐下歇会吧,我有件事想问你。”
陈氏依言坐下,“啥事?”
陆予风问:“县里的医馆要不少银子吧?”
陈氏叹气道:“交了二两了,后面肯定还要交,总共就带了四两来,这还要多亏了挽云,若不是她挣的钱……”
陆予风眼眸转动,若有所思道:“娘,你细细与我说来成亲之后家里发生的事……”
……
医馆的后院也挺大,是个三进的大宅子,共有二十来间屋子,江挽云问了医馆的伙计找到饭堂时,就见那儿已经排了好长一排队了。
饭堂的饭菜比外面便宜,住这儿的多是县外来的人家,基本没什么钱。
江挽云顿住脚步,算了,这得排啥时候,她索性出门买吃的去。
说起来,这里还是原身的娘家所在呢,江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在县城还算排的上号,家里主要做粮食生意的,在城里和附近镇上有几个米行。
只不过江母去得早,原身和外祖一家也不亲,江父虽然疼她,但因为长期在外做生意而疏于关心和教育,继母是个口蜜腹剑的,对原身实行捧杀,导致原身养成了乖张暴躁的性子。
县城的面积很大,街上车水马龙,比镇上繁华了数倍,临近傍晚正是热闹的时候,街上的小摊准备卖了最后一波回家休息,大酒楼却才刚开始晚上的营业。
她一个人在街上慢慢走着,鼻子闻着空气中的烟火气息,耳朵听着四周小贩的叫卖声,有马车快速从街中间驶过,带着一阵儿风吹动酒楼外的旗帜。
江挽云伸手摸了摸脸,竟摸到一滴泪水。
是原身的情绪。
原身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她哭着向她曾经从未放在眼里的继母求饶,求她放过自己,不要把她嫁去桃花湾,但她还是被人捆了手脚塞进花轿里了。
“挽云?”
突然她听到有人在叫她,是个男人的声音。
她回过神来一看,她旁边的马车窗帘被掀开,一个男子探出头来道:“挽云,真的是你?”
江挽云反应了一瞬想起来,这人是原身妹妹江挽彤的未婚夫秦霄。
秦霄是江父的故人之子,从小养在江家,他长相过人学识出众,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继母的儿子出生前,江父一直把秦霄当亲儿子看待。
原身与江挽彤秦霄三人一同长大,自然对秦霄心生爱慕,但江父却为原身选了穷书生陆予风做丈夫。
江父死后,继母的儿子年幼,秦霄却在江家势力颇大,加上江挽彤也心系秦霄,继母便撮合他俩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