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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不早,她还急着回白竹峰过节。想了想,她用丝帕将小狼包裹起来,准备带回去医治。

——然后发现它连乾坤袋都进不去。

唐丝丝无奈地摇摇头,只好认命地把狼崽揣在怀中,御风回家。

胡非正候在漱云顶准备向师父禀报事务,远远看见美少女抱着一只受伤的小兽回来,也是一愣。

等得知了这小狼的不同寻常,胡非也啧啧称奇:“既然与师父有缘,师父便收留下它罢。您一个人住在山顶也寂寞,正好让这只灵兽陪陪您。”

唐丝丝深以为然,看了看怀里几乎处于昏迷状态的狼崽,她一拍脑袋:“忘了大事了!它是不是饿晕了啊?这么小应该还在吃奶吧?我记得后山散养着一群羊来着?小非非你快去弄一碗羊奶来!”

“……遵命。”濯溟宗的掌门大人摸了摸鼻子,乖乖地挤羊奶去了。

胡非去弄吃的,唐丝丝便着手给小狼洗澡处理伤口。她打来温水,把小家伙放进木桶里,乍一浸入热水,小狼伤口吃痛地哀嚎了一声,唐丝丝急忙顺着它脊背撸毛安抚。

要知道唐爷两千多岁了,还是头一回这样伺候人(兽)。

狼毛没有母亲舔舐打理,已经全部扎成死结,没法清洗了。唐丝丝只好用剪子把毛全剪了,只剩下一层短短的胎毛。裸露的粉红色皮肤上满是被虱子跳蚤噬咬出来的小疙瘩,唐丝丝一口气捉掉十几个,又打了两遍皂角,搓洗得干干净净了,才把小狼从水桶里捞起来。

擦净身子,抱到榻上,这才看清小东西原来是只眉清目秀的小白狼。白狼只产于北境,数量稀少,皮毛漂亮珍贵,是不可多得的灵兽。

仔细检查过它的后腿,一条腿被咬断了胫骨,另一条皮肉撕裂,有轻微骨折。它年纪尚小,悉心温养个一年半载应该就能痊愈。唐丝丝小心翼翼地为它上药包扎,小狼痛得哼哼唧唧直打颤,看得她心疼不已。

胡非提着铜壶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他的美人师父像抱孩子一样把光秃秃的狼崽抱在怀里哄。洗完澡的小狼精神好多了,小肚皮“咕咕”直叫,胡非赶紧倒了一碗羊奶递过去,唐丝丝送到它嘴边:“饿坏了吧?快吃一点。”

小白狼抽了抽鼻子,满脸嫌弃地把头扭到一边。

唐丝丝试了几次,均以失败告终。胡非在一旁看得着急:“师父,小狼许是吃惯了狼奶,不习惯这羊奶的味道。不如把羊奶先搁着,等它适应了气味,自然就会去吃了。中秋宴要开始了,咱们先过去吧?”

无奈的唐丝丝只好同意。她把狼崽放在榻上,贴心地给它盖好小毯子。盛着羊奶的瓷碗就放在它身边,要是想喝了,爬几步就能喝到。

等两人离开,屋里终于恢复宁静后,小白狼这才彻底睁开眼睛,它深深地叹了口气,蓝眸中闪过一道不属于幼兽的深邃光芒。

***

勾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下凡历劫,居然是这样的场景。

他变回了真身原形,落在当初修炼成仙的霜极山。有记忆却无法力,也没有母亲保护,只有一月龄的肉体凡胎该如何存活下去?

作为灵兽的他气味鲜美,很快就引来各路野兽猛禽的攻击。勾陈被咬得遍体鳞伤,毫无还手之力。鲜血是真的,疼痛也是真的,命悬一线的他绞尽脑汁回忆当年是怎么苟活下来的,凭着微薄的记忆与它们巧妙周旋,才堪堪捡回一条性命。

然而祸不单行,之后他好死不死地遇到一只妖兽,对方看出他是极为稀罕的白狼,对他势在必得。勾陈心一横,索性置之死地——强忍疼痛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最终幸运地落在一片厚厚的灌木丛里。

不远处有条山道,濒死的他还算有点眼力,一眼看出那位上山的姑娘是修道之人,这才在她路过时拼尽全力叫唤。姑娘果然循声找过来,他看出她想施法救他,可结果却是——法术无效???

勾陈忍无可忍,无语望苍天:还能把他安排得更惨一些么?!

所有的灵法都对他不起作用,姑娘只好把他带回宗门救治。

勾陈如今毫无修为,探不出对方道行深浅,见她容颜俏丽,性情活泼,以为还很年轻。没想到她已经是做师父的人了,洞府又建在山顶,看起来在宗门颇有地位。

她动作生疏地给自己洗澡、上药、包扎,还叫了她徒弟去给自己找羊奶喝。勾陈辟谷数万年,那么腥膻的东西一下子喂到面前,他实在难以忍受。

遂扭过头表示拒绝,然而肚子很快教他做狼——饿得眼皮都快撑不开了。

等他们走后,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抬起身体,爬向旁边那碗羊奶。

两只后腿被纱布绑得动弹不得,只能用前爪一点一点挪过去,结果一不小心碰翻了碗,羊奶泼得满榻狼藉,淅淅沥沥滴落地面。

勾陈:“……”

他实在是半丝力气都没有了,将就着舔了两口爪边残留的奶渍,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

一场晚宴,唐丝丝兴致都不高,她不知怎的,心里总挂念着家里那只小家伙。也不知它后来喝奶了没?精神有没有恢复一点?

胡非察言观色,酒过三巡,就以师祖身体不适为由,请她先回去休息了。

唐丝丝一出门就瞬移回了漱云顶。

推门而入,就见小碗侧翻在榻上,洒了满地奶渍。小白狼一动不动,不知是睡着了还是饿昏了,只有微微起伏的小肚皮昭示着他还活着。

唐丝丝叹了口气,先掐诀把屋里打扫干净,再重新倒了一碗羊奶,把狼崽抱进怀里。想了想,她用巾帕包住食指,蘸入羊奶浸湿后,再塞进小家伙嘴里。

小狼幽幽转醒,小舌不经意地舔过唐丝丝的指尖,微微一顿,似乎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含着她的手指慢慢吮吸起来。

唐丝丝露出一丝笑意:孩子太小了,果然还是离不开娘(?)的啊!

用这个方法喂完半碗羊奶,小家伙的肚子渐渐鼓胀了起来,它砸了砸嘴,扭开头表示不想喝了,唐丝丝终于松了一口气。

晚上,唐丝丝在榻上铺了个简易的窝给小狼,把它盖得严严实实的。月上中天,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担心着小白狼的情况,怕它冻着,怕它饿着,更怕它伤口恶化而死。

辗转反侧半天,唐丝丝索性起床查探,结果掀开薄毯一瞧,小家伙又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了。触手一摸,皮肤滚烫异常,果然感染发烧了!

不能施法的唐丝丝哀叹着拍拍脑袋,从自己平日喝的酒里取出味道最呛的那一瓶,用丝帕蘸了一遍遍擦在小狼皮肤上,直到它全身通红、降温退烧了才作罢。

这样一来,她也不敢把它独自放在榻上了,便抱到了自己床上。小白狼只有巴掌大小,根本不占地方。唐丝丝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柔声安慰了几句,手心抚在它脊背上,方便随时感受体温,然后打了个哈欠睡去了。

勾陈也疲惫至极,他知道自己伤得厉害,体内时冷时热,冰火两重天。身旁的姑娘一整夜起来了好几次,用烧酒帮他擦身,把他抱在怀里哄,还真把它当成灵宠照顾了。

隔日天一亮,唐丝丝就醒了,小白狼在她枕边安然沉睡。她摸了摸它的身子,确定不烫了,这才放下心来。

将羊奶温热过后,她又把小狼抱进怀里。这次它不反抗也不要人喂了,碗送到嘴边,就乖巧地舔食起来。唐丝丝还没来得及开口表扬,就感觉大腿上传来一阵热流,低头一看——一滩淡金色液体滴滴答答地淌下来,小家伙尿了!

唐丝丝急忙跳起来给自己清理裙裳。

勾陈也是无语,他早就忘了一月龄的小兽根本憋不住尿。高烧退去,奶足饭饱,他精神一放松,就失禁了。

也是……丢光了老脸。

唐丝丝见小狼垂着脑袋满脸懊丧的样子,不由笑道:“你也知道丢脸哪?”

她绞了湿帕子过来为它擦身,又给皮外伤重新涂膏药。擦着擦着,唐丝丝忽然想起什么,轻轻分开小狼的双腿,细细一瞧,笑道:“原来你是个男孩子呀!”

说完还好奇地用指尖戳了戳它股间两颗毛茸茸的小球球。

勾陈被她抓着双腿,挣扎不得,简直羞愤欲死!

活了十几万年,他从未见过如此胆大、如此不矜持!如此、如此……的女子!

浪惯了的唐丝丝浑然未觉有什么,她在思考灵宠的名字。既然决定收养这个小家伙了,她便想给它起个好听的昵称。抚摸着那层细嫩的白绒毛,唐丝丝很快有了主意:“你是生在雪山里的吧?就叫你‘雪宝’如何?雪宝?宝宝?”

小白狼生无可恋地翻了翻眼皮:……随你高兴罢。

作者有话要说: 勾陈:脸糙皮厚的小妖精!(一︿一 )

丝丝:装嫩卖萌的老男人!ヽ(#`Д')→

勾丝:哼!=。=| |=。= 哼!

第76章 丝丝x勾陈2

唐丝丝就此开始了奶妈生涯。她对这个新身份很感兴趣,每天也不出去浪荡了, 就眼巴巴守着雪宝, 照顾它、逗它玩。

然而小狼并没有那么多精力应付它的救命恩人,它还在生长期,蒙着蓝膜的眼睛每天水雾氤氲, 像永远睡不醒似的。

胡非日日派人送来新奶, 送奶的弟子第一次来, 进门就看到一只光秃秃的小兽趴在榻上发呆, 身上伤痕交错,药膏五颜六色,看上去就像一只奇葩小怪兽。

那弟子惊得差点把手里的铜壶摔了,脱口而出就是:“好——丑——啊!!”

勾陈:“……”

以他的段位,自然早就不会在意皮囊。但自从变回幼兽后,勾陈觉得他的心性也跟着变幼稚了。那话一入耳,他瞬间怒从心起,只觉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转头狠狠瞪了那小屁孩儿一眼, 毫无杀伤力的表情落在对方眼中, 却变成了:“咦,还挺萌的?”

于是传到外面, 就成了“海棠师祖养了一只丑萌丑萌的小怪兽”。

唐丝丝闻声赶来,把人赶跑后,见爱宠钻进毯子里,只露了个小屁股在外面,不禁好笑:这小灵兽居然能听得懂?

遂温声细语地安慰:“雪宝乖, 别听他胡说,你现在不过是受伤了,等你长大后,一定是咱们白竹峰的第一美男子!”

勾陈冷哼一声,岂止是白竹峰,当年他是整个霜极山的山草好吗?

一个月后,小白狼终于受够了羊奶,在一次唐丝丝吃饭的时候,他扒拉着美人的袖子,嘴巴一拱一拱,眼睛盯着她碗里的牛肉羹,都快冒绿光了。

唐丝丝掰开它的嘴瞧了瞧,尖利的牙齿初露端倪,确实可以断奶了。于是舀了一勺肉酱喂到它嘴边:“试试?”

终于甩掉了倒胃口的羊奶,初尝鲜肉,小白狼激动得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唐丝丝怕它肠胃纤弱不好消化,一开始也不敢给它多吃,结果小家伙半夜里饿得哼哼唧唧,硬是推醒了唐丝丝,让她起来给它做夜宵。

唐丝丝任劳任怨,谁叫小家伙是她的心头宝呢!她现在算是对早就当妈的好姐妹姜橙感同身受了。

成长在幼兽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伴随着牙齿的冒头,狼崽眼中的墨蓝胎膜也逐渐褪去,露出一双清湛的冰蓝色眼睛来,令唐丝丝直呼漂亮!

三个月后,雪宝的毛终于全部长出来了,蓬松柔软,如昆仑白雪般圣洁无暇,毛尖还带着一截淡淡银色,足以预见长大后会有多么惊人的美貌。

唐丝丝对它爱不释手,每天抱在怀里,像拢着一团白云。之前因为雪宝秃毛,唐丝丝怕它着凉,没敢带它出院子,如今皮毛厚实了,她便将它带去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漱云顶最高峰,那里有一株参天的海棠树,唐丝丝最喜欢倚在枝头喝酒晒太阳,读姜橙寄来的书信。

“丝丝,见字如晤……”

“琅山圣会……恕不能陪?……又见喜信,需慎养之??”

“妈蛋!清阳这个禽兽!”

女子情绪激动,一双柳烟眉时蹙时扬。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轻,渐渐就没了动静。勾陈僵硬地蜷缩在她怀里,感受着她清浅舒缓的呼吸,心想这是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爬向她手中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最终确认他刚才听到的“清阳”确实就是他的弟子清阳。

那么写信的是他的妻子姜橙?唐丝丝和她关系很好吗?她也是来自琅山的妖精?

勾陈思忖片刻,扒住一截海棠枝,轻轻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唐丝丝眉目明显地皱了一下,羽扇般的长睫颤了颤,换个睡姿又重新进入沉眠。

果然,勾陈心道,这株海棠树应该就是她的本体了。

清雅好闻的花香浮动在空气中,因是主人用法力凝聚出来的,香气里还带着属于她的淡淡灵气。勾陈沉浸其中,只觉通体舒畅。

他真是怀念极了修炼的感觉,想到如今这具无法修炼的蠢笨身体,勾陈又抑郁烦躁起来:这一世的历劫,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年开春,万物萌发,海棠初绽,这是唐丝丝最喜欢也最舒服的季节。她在山上呆不住,又想出门云游去了,可又舍不得把雪宝单独留在漱云顶,便决定带它一起出门。

唐丝丝最爱去的地方自然是繁华的阚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修真门派在大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练气修身的人多了,俊男靓女也跟着多起来,放眼望去街上美人成群,着实令唐丝丝赏心悦目。

其中最得她喜欢的,是宴清都的林笑公子和帝春台的绯音姑娘。

宴清都是相公楼,帝春台是青楼,唐丝丝来往切换身份,浪得风生水起,毫无压力。

到阚京时已近黄昏,她直接女扮男装去了歌舞升平的帝春台。

绯音是这里的花魁,也是“唐四(丝)公子”的老相好。唐丝丝进门的时候,绯音早已备齐酒菜等着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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