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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章说,儒家和道家是中国思想的两个主流。它们成为主流,是由长期演变而来;而在公元前5世纪到3世纪,它们还不过是争鸣的许多家中的两家。那时候学派的数目很多,中国人称它们为“百家”。
司马谈和“六家”
后来的历史学家对“百家”试行分类。第一个试行分类的人是司马谈(卒于公元前110年),他是作《史记》的司马迁(公元前145—约前86)的父亲。《史记》最后一篇中引用了司马谈的一篇文章,题为“论六家要旨”。这篇文章把以前几个世纪的哲学家划分为六个主要的学派,如下:
第一是阴阳家。他们讲的是一种宇宙生成论。它由“阴”、“阳”得名。在中国思想里,阴、阳是宇宙形成论的两个主要原则。中国人相信,阴、阳的结合与互相作用产生一切宇宙现象。
第二是儒家。这一家在西方文献中称为“孔子学派”。但是“儒”字的字义是“文士”或学者,所以西方称为“孔子学派”就不大确切,因为这没有表明这一家的人都是学者以及思想家。他们与别家的人不同,都是传授古代典籍的教师,因而是古代文化遗产的保存者。至于孔子,的确是这一家的领袖人物,说他是它的创建人也是正确的。不过“儒”字不限于指孔子学派的人,它的含义要广泛些。
第三是墨家。这一家在墨子领导下,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它的门徒实际上已经自称“墨者”。所以这一家的名称不是司马谈新起的,其他几家的名称有的是他新起的。
第四是名家。这一家的人,兴趣在于他们所谓的“名”、“实”之辨。
第五是法家。汉字“法”的意义是法式、法律。这一家源于一群政治家,他们主张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法典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儒者强调的道德惯例上。
第六是道德家。这一家的人把它的形上学和社会哲学围绕着一个概念集中起来,那就是“无”,也就是“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德性,这就是“德”,翻译成英文的virtue(德),最好解释为内在于任何个体事物之中的power(力)。这一家,司马谈叫做“道德家”,后来简称“道家”。第一章已经指出,应当注意它与道教的区别。
刘歆及其关于各家起源的理论
对“百家”试行分类的第二个历史学家是刘歆(约公元前46—公元23)。他是当时最大的学者之一,和他父亲刘向一起,校对整理皇家图书。他把整理的结果写成附有说明的分类书目,名为《七略》,后来班固(公元32—92)用它作为《汉书·艺文志》的基础。从《艺文志》中可以看出,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在结论中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句话是说,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
这个分类的本身,并没有比司马谈的分类前进多少。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1738—1801)、章炳麟(1869—1936),大大发挥了刘歆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义,是主张,在周朝(约公元前1122—前225)前期的社会制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就是与这个部门有关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当时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所以当时只有“官学”,没有“私学”。这就是说,任何一门学术都没有人以私人身份讲授。只有官吏以某一政府部门成员的身份才能够讲授这门学术。
这个理论说,周朝后期的几百年,王室丧失了权力,政府各部门的官吏也丧失了职位,流落各地。他们这时候就转而以私人身份教授他们的专门知识。于是他们就不再是“官”,而是私学的“师”。各个学派正是由这种官、师分离中产生出来的。
刘歆所做的全部分析如下: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长也。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吴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此其所长也。
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颛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此其所长也。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汉书·艺文志》)
对于“十家”的历史的起源,刘歆所说的就是这些。他对各家意义的解释是不充分的,他把各家各归一“官”有时也是任意的。例如,他描述道家思想,只涉及老子,完全忽略了庄子。又如,名家与礼官的职能也并无相同之处,只有一点,就是两者都强调区别。
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刘歆的理论,在详细情节上也许是错误的,但是他试图从一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寻求各家起源,这无疑代表着一种正确观点。我大段地引用他的话,是因为他对各家的描述本身就是中国史料学中的经典文献。
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在当代,特别是在1937年日本侵入的前几年,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根据最新的研究,我才得以形成自己的关于各家哲学起源的理论。这个理论的精神与刘歆的相合,但是一定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这就是说必须从新的角度看问题。
让我们想象一下,古代的中国,比方说公元前10世纪的中国,政治上、社会上是什么样子。当时政治、社会结构的顶点是周王的王室,他是天下各国的“共主”。周王之下有成百的国家,为其国君所有、所统治。有些国家是周朝建国的功臣们建立的,他们又把这些新占的领土分给他们的亲属做采邑。另一些国家则由周室以前的敌人统治着,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承认周王是他们的“共主”。
在国君统治下,每个国家内的土地再分为许多采邑,每个采邑各有其封建主,他们都是国君的亲属。当此之时,政治权力和经济控制完全是一回事。土地的所有者,既是领地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也是居民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他们是“君子”,其字面意思是“国君之子”,但是已经用做封建主阶级的共名。
另一个社会阶级是“小人”阶级,或曰“庶民”,即普通人民群众。这些人是封建主的农奴,平时为君子种地,战时为君子打仗。
不光是政治统治者和地主,就连那些有机会受教育的少数人,也都是贵族的成员。于是封建主的“家”不仅是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心,也是学术的中心。附属于它们的有具有各门专业知识的官吏。但是普通人民没有受教育的份儿,所以他们中间没有学人。这就是刘歆理论所反映的事实:周朝前期官、师不分。
这种封土建国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年正式废除。但是在正式废除以前的几百年,它已经开始解体了;而在几千年后,封建的经济残余仍以地主阶级权力的形式保存着。
这种封建制度解体的原因何在,现代历史学家们仍无一致意见。要讨论这些原因,就超出了本章范围。在这里只要说明这一点也就够了,就是,在中国历史上,公元前7至3世纪,是一个社会、政治大转变的时期。
我们现在也不能肯定,这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的确切时间。不过早在公元前7世纪已经有些贵族成员,由于当时的战争或其他原因,丧失了他们的土地和爵位,因而下降为普通庶人。也有些普通庶人,由于具有特殊才能或受到特别宠信,变成了国家的高级官吏。这些事例表明了周朝解体的真实意义。这不只是某个具体的王室的解体,而更为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制度的解体。
随着这种解体,各门学术原来的官方代表人物流落在普通庶人之中。他们或者本人就是贵族,或者是服侍贵族统治者室家而有世袭职位的专家。前面引用的《艺文志》中,另有刘歆引用孔子的一句话“礼失而求诸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些原来的贵族或官吏流落民间,遍及全国,他们就以私人身份靠他们的专门才能或技艺为生。这些向另外的私人传授学术的人,就变成职业教师,于是出现了师与官的分离。
上面所说各家的“家”字,就暗示着与个人或私人有关的意思。在没有人以私人身份传授自己的思想以前,不可能有什么思想“家”,不可能有哪一“家”的思想。
有各种不同的“家”,也由于这些教师各是一门学术、一门技艺的专家。于是有教授经典和指导礼乐的专家,他们名为“儒”。也有战争武艺专家,他们是“侠”,即武士。有说话艺术专家,他们被称为“辩者”。有巫医、卜筮、占星、术数的专家,他们被称为“方士”。还有可以充当封建统治者私人顾问的实际政治家,他们被称为“法术之士”。最后,还有些人,很有学问和天才,但是深受当时政治动乱之苦,就退出人类社会,躲进自然天地,他们被称为“隐者”。
按照我的理论,司马谈所说的“六家”思想,是从这六种不同的人之中产生的。套用刘歆的话,我可以说: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法家者流盖出于法述之士。以下各章将对这些说法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