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渣了年代文男主的白月光[七零]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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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怀成的神色偏冷,似笑非笑,“犯贱。”
他说完就走了,留下错愕的史昌明,完全想不到一惯温润自持的杨怀成嘴里会吐出这么句脏话,委实叫人摸不着头脑。
杨怀成走出去,虽然余禾经过有一会儿了,但他虎步龙行,想追上简单得很。
可尽管如此,余禾仿佛看不见他一样,自顾自的走。
杨怀成拿她没办法,只好道:“余禾,你停下。”
余禾不理睬,连头都没回。
他干脆在她面前停下来,余禾被挡住去路,只好抬头看他。
可是她一出声,蛾眉颦蹙,“杨知青,你干嘛!”
用词已经到了避嫌的程度,偏偏这里没有外人,杨怀成那么好的涵养,倒被气笑,一双眼睛如鹰隼敏锐。
“我就这么招你讨厌,连心平气说话都不可以?”
余禾摇头,语气坚决,“不可以。”
明明是在吵架,可剑拔弩张的境况下,一问一答,多了两分热闹,倒像是小情侣在闹别扭。
杨怀成握住余禾的手腕,抬到两人中间,原本柔若无骨的手平添伤痕,密密麻麻的划痕划伤,阖该是剔透若白瓷的,这些伤口被白皙的肤色一衬愈发狰狞。
他此刻已经是眉头紧蹙,语气不自觉严厉,“余禾,吵归吵,不能拿自己赌气。
你就算想自己做那些活,也应该循序渐进,受了伤不好好清理,你这双手迟早会废。
你即便不喜欢我,可我仍旧是你的男朋友,哪一天我不是了,同样有下乡以来的照护之情,你对我,从来可以理直气壮。”
余禾心知肚明,这个照护之情,大概指的是当初他被人带去批判,是她挡在他的面前,维持了最后的尊严。
至于没有失忆前的自己,是不是在一开始杨怀成下乡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她也不太清楚,但大抵是有的。余禾多少了解自己的秉性,在平平无奇的落后山村里呆了十多年,突然有一天看见个丰神俊朗、眉清目明的知识青年,肯定会动心,甚至见色起意。
在没得手之前,什么花言巧语,卖乖作巧都能干,大概多少有点欺骗的成分……
这么一想,哪怕是没心肝到余禾这个程度,也不免心虚。
她低着头,气势弱了下来,反而看着可怜兮兮。
杨怀成不免恻隐,他蹲下身,小心卷起余禾裤脚,帮她脱鞋,果不其然,脚踝和指节也有磨伤,腿上也有瘀伤。
他蹲着,余禾站着,如此仰视却一点不显气弱,声音温润,语气中暗含指责,“你就这么照顾自己?”
余禾被他讲的愈发心虚,粉面含怒,“我不要你管,你是知青,迟早有一天要走的,现在惺惺作态干什么,总不见得能管我一辈子!”
杨怀成一笑,齿如贝列,目光透出两分狠绝,“我能!”
杨怀成确实在昨天就收到了信,信里面说了,他爷爷平反已成定局,过不了多久可以寻一个理由,把他调回北平,继续学业,他离毕业证原本就是一步之遥。
他在下乡的际遇并不是半点没和家里提的,也点过两句处对象的事情,当时杨怀成的母亲就觉得看不上乡下姑娘,但是自家情况不好,儿子天子骄子从云端跌落,处对象兴许能慰籍一二,只叮嘱他和人相处自己要知道礼节。
现在就快能回到原来的状态,想起余禾的存在,只觉得哪里都不顺眼。
因为杨怀成在心里提到余禾,说的都是好话,她的喜怒无常、爱作骄纵,也被形容成年纪小性娇俏天真。
情人眼里出西施,说不定杨怀成真的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余禾言行有了分手的迹象,他不会觉得哪里不好。
杨怀成的母亲柳若宛书香世家,后来学医,进医院一路做到副院长,本身就是一丝不苟、要求苛刻的人,完全看不上余禾。
但是她顾念余禾陪杨怀成度过最艰难的时期,她甚至不小气,在信里跟杨怀成提到可以运作给余禾一个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作为弥补。因为杨怀成曾经在信里说余禾好学聪明,不坠心志,很想将来有机会高考上大学。
当然,也许是婆媳间天然的对立关系,柳若宛看了信里的每一个字,但自动中译中,理解为余禾出身农村,但是功利心强,不认清现实,一心想要往上爬,甚至痴心妄想上大学。
所以给出了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的条件,足够让余禾改变命运,如果她识趣的话。
可惜柳若宛忽略了自己儿子的心意。
他压根不会主动向余禾提分手。
余禾见杨怀成执拗,她转身就想走,但脚上的伤不是假的,她走的时候下意识蹙眉含颦,一丝不落的进了杨怀成的眼里。
他突然站起来,拦腰打横抱起余禾,柳腰轻脆,落在杨怀成双臂间,仿佛没有重量,他有意将动作变轻缓,生怕余禾不舒服。
杨怀成最后在溪边帮她处理伤口,见余禾秀眉横起,不肯说话,他不再解释什么,只是道,“我可以不打扰你,但你总要照顾好自己,我不是第一次帮你处理伤口了。”
余禾性情骄纵,但心气不缺,硬是犟着不开口。
后面时日,她还是梗着脖子不肯接受杨怀成的帮助,竟然真的自己动手干活。
余禾一门心思跟杨怀成怄气,她同时也知道,离正式宣布动荡结束的日子越来越近,杨怀成很快就会离开赤嵩大队,有这么多不愉快,将来远隔千里,两个人注定是分手的结束。
一切按照余禾的设想,但是心情却不怎么愉快,就连以往最喜欢的问牵牛话大队里的新鲜事都没兴趣了。
每天回家,余禾就是呆呆坐着,有时候会翻出以前的自己攒下的稿子,细心研读,也试着动笔写文章投给报社。她穿书前就是文科生,爱好文学,对投稿流程十分熟悉,只是把握不好这个年代报社的喜好,最开始被退过两次,后面就很轻松了,光是稿费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至于那些杨怀成以前精心为她出的题目,偶尔余禾也会坐在桌子前试着写一些,但往往题目做出来了,最后却是意兴阑珊。
她觉得自己这样很可笑,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所以挑了个晴朗的天气,重新把拿出来的东西放进大木箱里,而且还找了把锁锁起来。
在余禾看来,这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也许是余禾的表现太坚决,又或者是之前的话真的伤到了杨怀成的心,他没有再私下找过余禾。有时候,余禾跟杨怀成迎面遇上,他也面色无波,仿佛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每当这个时候,余禾同样表现寻常,甚至刻意跟旁边的人有说有笑,就是会避开目光交汇。在杨怀成走远以后,她的情绪重归平淡。
之前的一切影响仿佛都消失了,余禾也这么认为。
她开始融入村子里的生活,甚至认识了新的朋友,虽然感觉友情挺塑料的……
但是余禾好歹找到了能说话的小伙伴,不至于每天要么上工,要么闷在家里。
多出去听她们口中外面的情形,攀比攀比谁有雪花膏之类的事情,余禾基本上不会再想起杨怀成。
余禾晚上照常跟她新认识的小伙伴姚招娣结伴回家,小伙伴的名字有点大众,但是在普遍渴望男孩的农村,这个时代最流行给女孩取名招娣、盼娣、引娣之类的名字。
这些名字的大众程度可以参考现代的张伟,在村口喊声招娣,能叫出不少人来。
所以在发现姚招娣竟然跟自己的大伯母张招娣撞名后,余禾只是开始不适应,后面就习惯了。
毕竟两人真的差别很大。
姚招娣是个内向的姑娘,有这个年代农村女孩特有的质朴,非常勤快,明明白天都要下地干活了,她还愣是能三四点爬起来去挖夏笋,说是要给家里添点口粮。
余禾自己光是村里看起来最轻松的割猪草的活都是好不容易适应的,而且还用上了金手指,她发现自己有催动植物生长的能力,就是这能力有限,每次能催生的不多,而且生长程度有限制,她干脆用到了猪草上,这样就不用到处去采,满山的找。
余禾只需要找到一株苗,然后动用催生的能力,就可以促使周围也生出猪草,而且快快长大。
得益于每天的割猪草,她的金手指愈发熟练。而且很神奇,她用金手指催生的猪草好像比普通的草更有营养。大队里专门管猪的花大婶说了,不知道为啥,最近余禾采回来的猪草,猪吃的比平时都香,还好奇余禾是怎么做到的。
余禾怎么可能会把真实原因说出来,一问她,她就装糊涂,只说也许是凑巧,她就是在山上找了割的,没什么稀奇。
结果听在花大婶耳朵里,自己脑补了一堆。每次村口大妈排排站的时候,花大婶就拿这事唠嗑,说肯定是因为余禾好看,动物是有灵性的,猪最聪明,一定是觉得余禾漂亮,所以她割的草也沾了灵气,可不就爱吃吗?
她说的玄乎,仔细一听,其实也就是牵强附会,要是换到别人身上很肯定会被嘲笑,可故事的主角是余禾,一开始觉得荒诞的人,脑海里浮现出余禾的脸,立马就觉得有道理。
别说是猪,就是人对着余禾的花貌雪肤也能多吃一碗饭。古时候的人说秀色可餐,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原本只是唠嗑的谈资,谁晓得说的人越来越多,连隔壁村子都听说了这件事,很好奇余禾有多美,跑过来偷看。
结果当然是被折服,比想象的还要美。
惹得好不容易被放出来的王爱花才消停了几天,又开始动心思。
可王爱花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上回是逼着何春花改嫁才落到那样的地步,这次她老老实实介绍好的相亲对象,总没问题吧?
虽然说两家已经写了断绝身份的证明,还签了字,但她就是做做媒而已,不同村的老太婆都能做媒呢!
按规矩,只要媒婆介绍的相亲对象成了,最后结婚,那么男方要出彩礼现金的十分之一给媒婆做谢媒钱,王爱花盯上的就是这个钱。
上次的影响太大,余禾在招待所外拉着的县妇联的胖女人竟然和余成龙正在处的对象叶晓雨是拐了十八弯的亲戚,是她的表姨,闲聊的时候说出来,谁知道就凑巧对上了。
当天叶晓雨就闹起来了,别的也算了,可当着亲戚的面弄的没脸,叶晓雨最看重的就是脸面。叶晓雨的副厂长父亲原本就看不上余成龙,觉得他配不上自己女儿,现在一听,得是个什么家庭才能干出这种事。
人家父亲直接发话,不许嫁!说什么都不许!
不能眼睁睁看着闺女往火坑里跳!
余成龙哪里舍得放过改变命运的机会,他看出来叶晓雨压根不在乎余禾的事,她在乎的是丢面子了。横竖将来结婚,他们俩会在县城定居,破大队里头的事跟他们能扯上什么关系。
于是,余成龙只能花大功夫哄人,可哄人得要钱,看电影吃饭送东西……
刚发工资没几天,钱就花完了,只好伸手管家里要。偏偏经过上次,钱都给了何春花,余家吃饭都快吃不上了,哪有钱。
王爱花心疼大孙子,别看自己在拘留所里吃了不少苦,身上还疼着呢,晚上担忧的全是余成龙的事。
这不,一听说余禾声名远扬,主意就打起来了。
她开始四处打听有没有好人家的儿子要娶媳妇,一打听真打听出金龟婿。
县纺织厂姓许的宣传科干事,那叫一个好哦,磊落大方,父母都是职工,家里有一个姐姐还是医生,这种好家庭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偏偏许干事的奶奶病重,他家里人着急,老人家就想看孙子成家立业,为了这个,他们家人把标准降低,农村里的也可以,但就是一点,许干事是年轻小伙,血气方刚的,就是爱漂亮姑娘,人得够漂亮才行,家庭条件嘛,都不太重要。
这件事,还是余成龙跟王爱花说的,他也想亲事能成,这样他就有钱了,在县城里也算有亲戚助力。
平心而论,真的是门好亲,所以王爱花喜气洋洋的跑到余禾家里去了,她甚至还客气的带上了六七个鸡蛋。
可以说,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然而何春花一看见这个老太婆就想起上次她强势跑到家里来逼婚的嘴角,气血上头,话都没听完,她抄起扫把就要打人。
第45章 (替换成功)
这一回, 王爱花却不敢像上次一样趾高气昂,一副长辈的面孔, 去骂何春花。
她只好一边护着篮子里少得可怜的鸡蛋,一边躲着扫把,“别打了别打了,我不是来吵架的,你自己看看,我是来送东西的。”
何春花可谓是吃足了王爱花给的苦头, 哪里愿意相信她的鬼话,冷笑着道:“骗你的鬼去,我告诉你, 以前我敬你是大壮的娘,让你三分,现在白纸黑字都写清楚了,我们两家没瓜葛,想跑过来攀亲?
做你的白日梦!
谁稀罕你的东西, 赶紧滚出去!”
王爱花什么时候受过何春花的气, 可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呢,那就只好忍住脾气,“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我真的是好意。”
在说话的间隙, 她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何春花好几扫把。
扫把是扫院子的竹扫把, 打起人来笔普通房间里的芦苇扫把疼多了, 要不怎么家长揍孩子常常是吃竹笋炒肉。
王爱花的屁股跟手都火辣辣的疼,但为了能给大孙子凑够钱, 只好咬牙忍,脸上还要堆笑, 尽管笑得和菊花似的,一脸皱纹,还露出眼色浑浊的门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