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摄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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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门口,便迎面碰上青玄。
“喏!”吴承恩亮了亮手里的那白皮妖怪,脸上的表情多了几分得意:“得手了。”
青玄见他平安捉了妖怪出来,眼神欣慰。但看了那妖怪后,却不由皱了皱眉。
奇怪……这便是那清风口中所说的厉害妖怪么?
其实,这老头并非什么大妖,青玄一看便猜到一二。白皮老头,乃是赌场之中夜夜不熄的蜡烛沾染了人气成精。它的眼中之蜡,只是勾魂摄魄之术的一种而已。只要见了它眼中的烛火,便会失了心智,进而任人摆布。
不过,若是单人要除掉这妖怪,风险还是很大的。
青玄端详片刻,迟疑道:“这妖怪被你一捏便死了?不对吧……”
说时迟,那时快。那本来气息奄奄的白皮烛妖忽然抬手,朝着青玄的天灵盖便是一拍——
这才是这妖怪的真本事:眼中的烛光,只能迷人心智。而这一掌,却能夺走三魂七魄中的一魂。
白皮烛妖想得明白:此二人应是搭档,只要将眼前这行者的魂魄握在手中,谅这个握着自己脖子的书生也不敢继续为难自己……
没想到,青玄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那白皮烛妖低头看看手中,发现并无魂魄,顿时愣住了。
这怎么可能呢?只要是他出手,用这一招绝对是手到擒来,就算不能勾出一魂来,起码也该有点动静啊!可是,现在,他手里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
除非这人没有魂魄!
但,人怎么能没有魂魄呢?
白皮烛妖耷拉着脑袋,十分丧气地想,那就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了——这人是真正的高手。
以他的妖力,没办法将高手的魂魄夺走,于是只得认命,被高手押走。
“怎么样?虽然我最近不常捉妖,但本领还是在的,这下,师兄可以放心了吧?”吴承恩一边抖着手中的白皮妖怪,一边笑着问青玄。
青玄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无论如何,既然目的达成,那便该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至于收掉妖怪内丹一事,回了京城再做也不迟。青玄同吴承恩拿了主意,两人片刻不留,便借着夜色遁去。
客栈里面,一直乱了将近半个时辰。里面的赌客人多势众,加上看场子的人不晓得为何没有进来救场——打砸一番后,赌场的人不得不出面赔尽了银子,才让众人作鸟兽散。等到里面的人出来,眼瞅着天都要亮了,外面的几个泼皮才能挪动脚步。
这一夜,少说也损失了万把两雪花银。
黑脸泼皮被人扶着坐在地上,嘴中不依不饶,寻思着怎么去找那两人报仇。他知道事情不小,也是为难怎么跟自己背后的老板交代——一晃眼,他瞥到了一个人。
那个依旧靠在笼子里的中年人。确切的说,那笼子的大门已经被那书生用诡异手法打开,现在正一晃一晃的招摇,却始终不见那中年人有任何逃走的打算。
“给我带过来!”黑脸泼皮看着那人皮笑肉不笑的脸,气不打一处来。几个手下得了命令,登时将那中年人拖了过来。
他心中的这股邪火,必须找个人发泄出来。
想到这里,黑脸泼皮从怀里掏出来了一根硕长的锥子,叫人按好了那中年人。那人倒也不挣扎,只是拼命提提身上唯一的裤带,怕自己衣不遮体,再有什么东西掉出来。
黑脸泼皮眼尖,看出了对方的心思,即刻上前亲自动手,搜罗一番——遗憾的是,只是从这裤带里面翻出来了一叠当票。看来,这人把身上的东西全都当了,然后输了个精光。这等赌徒,倒也算是极致。
咦?这个硬疙瘩是什么……
黑脸泼皮忽然间有了新的发现,寻摸一番,翻出来了一个骰子——这骰子虽然正常大小,但是分量却绝不一般,起码十斤沉。
看到黑脸泼皮手中的那个骰子,中年人才第一次慌了神:“别动!那个,别动!”
灌铅骰子嘛……原来如此……黑脸泼皮终于明白了此人的勾当:看来,他是打算来此出千讹钱,只是还没找到机会便输了个精光!本来都是一路人,又没有赢走银子,平日里说不定会放他一马。娘的,今日之事诸多晦气,看来算你倒霉!
想到这里,黑脸泼皮定了心思,将那骰子随手一扔,握紧了锥子,吩咐手下道:“给我把他的手指头掰开!我要一根一根的……”
“别!”那人挣扎一声,撕心裂肺。
然而他却不挣扎被人禁锢的身体,反而盯着地上转圈的骰子,仿佛那骰子里藏了什么了不得的法器一般,一碰就会招来祸端。
那骰子在地上转了几转,终究定住——四点朝上。
地上的中年男子叹口气,闭了眼睛。
“诸位,这可怪不得我了。”中年男子一边摇头一边惋惜地叹了口气,“谁叫你们动了不该动的东西。”
语毕,中年男子将视线从众人中一一扫过,最终停留在那黑脸泼皮及他身边的三个人之中。
就这四个吧……
“与天一局,愿赌服输。”
一阵风忽然袭来,卷起了风沙,叫人睁不开眼。待到风沙停了,几个泼皮却惊讶发现,地上那个赤身裸体的汉子同那骰子,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恍惚片刻,众人正想叫那黑脸泼皮拿个主意,转头一看,纷纷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除了那黑脸泼皮外,还有另外三个人已经一并倒在了地上。那黑脸泼皮胸口的衣衫被人挖开了一块,里面藏着的银子已经不翼而飞。四人都是躺得笔挺,面色铁青。有人壮着胆子探了探鼻息,已然断了气息。
“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妖怪啊!”惨叫声,终是伴着刚刚微亮的天色,一并响了起来。
鬼市,巳时。
当铺的窗口,那中年男子讪笑着递过去自己的当票和银子。里面的伙计打着哈欠,嘲弄地看了一眼外面那人赤身裸体的样子,不耐烦地去取了他抵押的物件和行李。
中年男子也不避讳,接过东西后就地穿戴,虽然还是邋遢,却总算是有了个人样。他伸了个懒腰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店小二皱着眉,本想张嘴哄骂他出去,多看了一眼那人的衣服后,却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然后哆嗦着身子,爬着想要逃往账房。中年人自己倒是没什么反应,掂量着手里剩下的几个铜板,琢磨着去哪寻觅个能吃口热乎早点的地方。
“哎哟,刚才应该问问那店小二今天是什么日子的……也不知道来京城几天了。”那人揉着自己的头发,似是想挑出里面的跳蚤。
“今日是你到京城的第六日了,大器。来了他镇邪司的地盘便音讯全无,你倒是赌了个过瘾。”背后,一个冷漠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啊!你怎么来了?”那中年人略一惊讶,转过了身。
“听说,你在皇宫里放了一把火,还是三昧真火?”那个冷漠的声音,语气似乎相当头痛。
“怨不得我啊……我又不知道那鬼皇帝住哪里,放把火是想逼他出来嘛。对了,回去别和主子说啊。”那中年人一开始语气强硬,说着说着,倒像是求饶了。
“鬼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心思。总之,与我回去吧。不然你若是被镇邪司发现了,又要添上几条人命了……”那冷漠的声音,叹口气,似是劝说。
周边已经有了几个身影,有人有妖,一个个看打扮就知道都不是什么善茬。而这两个人之间大逆不道的高谈阔论,显然引了不少人注意。但是当这些人看到这二人的衣服后,都纷纷避让了几步,假装耳聋眼瞎,把大路让了出来。
两人统一白色的衣服,背后别无他物,都只是绣着一个字——吾。
这个字,便足以叫鬼市中的凶神恶煞退避三舍。稍有见识的人,也知道背负着这个名号的人千万招惹不得。因为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个字,象征了另一个同镇邪司不相上下的名号:
执金吾。
而且,是李家的执金吾。
李家执金吾的名头在江湖上乃至妖界都响当当的,如若遇见,自然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那被唤作“大器”的中年人顿了顿身子,终是叹口气,回了身:“咋会是让你来找我呢……那咱家里谁看门啊,真是的。”
“我是替小姐来京城送东西的,谁愿意找你。只是,小姐知道你的脾气爱好,料你主动请缨来京城,便是为了赌上一手过瘾。她还算准了日子,说差不多今日,你便会输个精光。”
面前的这人,与那大器穿着同样打扮的袍子;这人挽起半截袖子,露出的胳膊上布满了一片正在发出低吼的银狼纹身。
——在大器面前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皱着眉的李晋。
“小姐神算啊……确实输光了。”大器感慨一句,不好意思的挠头,“不是来找我的,便好说了……你再留我几日,我跟你说,我肯定能翻本!”
“拉倒吧,都穷得光着身子进鬼市了,你拿什么翻本啊?”李晋不屑地数落道,“还有啊,要让主上知道你又把咱这身衣服给当出去换了银子……”
“我这不是把衣服赎回来了嘛,你不说我不说,主子怎么会知道!当然了,虽然用的算不上是赢回来的钱……”大器说得没什么底气,还小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又提起了兴致,“不过你放心,我手头还有别的东西能当,就是得找一个敢做买卖的当铺。”
说着,大器在怀里摸索一番,掏出来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器物,毫不在意地在手中上下抛玩,意图对李晋炫耀;那是何等夺人眼目的光彩,雕工也是精细,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而这造型,更像是……
李晋细细看了看,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抬手将那东西塞回了大器的怀里:“你怎么……偷了这个?”
“因为是金子啊!”大器似乎不明白李晋为何有此一问,回答得理所当然。
怪不得,他偷了这个东西后,就连鬼市的当铺都不敢收。
就连周围的人看到这个东西一眼,多是一愣,随即又都会摇摇头自嘲:定是赝品,这东西的真货,怎么可能出现在鬼市。
“我跟你说,今天早上有个好玩的事儿……走找个地方,边吃我边跟你说。我记得,他叫吴承恩是吧……哈哈,倒没想到被锦衣卫的人给抬了一手……”大器哈哈笑着,搭着李晋的肩膀,朝着鬼市的正门走去。
李晋此时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好。
倒不是因为他此行没有见到吴承恩。
而是因为,第一,大器肯定身上没银子;这顿饭,估计要自己掏腰包了。这厮的饭量,李晋是知道的,就算只吃馒头,也能吃掉三百两。
第二,大器偷来的金块,并非什么古玩,那乃是当今朝廷调兵遣将所用的虎符!这东西处理的稍有不慎的话,便会……
天下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