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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欢穿戴停当,后退几步,再往镜中瞧去,但见一个苗条清丽的身影,宋时的女装裁剪,果然是显瘦爆款。
离去曾府送帖子的时辰还有几刻,美团洒扫庭除后,又来姚欢屋里拾掇,见了那装小龙虾的陶瓮,也不再害怕,凑上去稀罕地瞧着。
姚欢笑道:“这螯虾若做得地道,风味赛螃蟹。”
美团到底是厨神家的婢子,一听好吃的就来劲,两眼放光道:“欢姐儿教教俺,怎生料理?”
姚欢酣睡一夜,再张嘴时,觉得表达似乎有母语般自来流畅的感觉了,遂侃侃道:“缸里头这些,壳子还嫩,须找个池子,养熟了才能吃。”
美团拍手道:“幸而院中鱼池里的鱼儿死了,俺将这些螯虾搬过去。”
忽地一噎,嗫嚅补救:“俺说错话了,鱼儿死了可不该高兴,二娘憋闷了老半天呐,毕竟是二姑爷送的。”
“二姑爷?”
姚欢来了兴致。“二娘”显然是家仆对姨母的称呼,那么二姑爷岂不就是姨父?这两口子不是离婚了么,听美团的意思,难道并未恩断义绝,而是藕断丝连?
哈,有点儿意思。
姚欢豁出去试探了一句:“姨父对姨母,是真心嘛。”
议论家长里短、评判别个夫妻的感情,古往今来都是各个年龄层女子热爱的话题,美团这小婢子亦不例外。
她本就当姚欢是嫡亲的小主人,此时更没了忌讳,半是不忿、半是可惜道:“二姑爷怎地不是真心?若不是真心,当初姨母让他纳妾,他会死活不肯?若不是真心,他会在和离后,逢年过节地仍来探望,就算常被拒之门外,也没见消停过?”
哇,好大的瓜!
姚欢还想再试探出些八卦,却怕美团看出自己的破绽而起疑,只得又回到养小龙虾的正题上。
姚欢缓步出门,来到天井里小花圃前,探头观察了一下中间那不大的鱼池。养殖条件不错,池沿不矮,鹅卵石的底,水不是污水,看得出虽无活物,这潭水也常被人清理。但透过水面,可以看到卵石上一层薄薄的绿藻。
“倒进去吧,再去寻些杂石断瓦,搭在池子一角。螯虾像蟛蜞,喜欢钻洞,有了遮蔽之处,它们就不容易爬出池子。”
姚欢吩咐美团。
美团照做,一顿忙碌,再瞅瞅时辰,便拿了沈馥之的帖子出门送去曾府。
小小的沈宅只剩了姚欢一人,她顿觉又新鲜又自由,揉着脑壳,慢吞吞地四处转,研究起这方自己将要寄身的天地来。
昨日沈馥之提到梦溪笔谈,姚欢听了心痒,此刻本想去寻寻那被中外史学家都称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式的著作。须知后世能看到的最早的版本的梦溪笔谈,也是元刻本了,而她目下竟能亲自接触到本祖宋刻本!
然而,姚欢在东厢房的书架上并没见到应有数册的梦溪笔谈,倒有几本礼部韵略、春秋统解等刻印书籍。
姚欢只是个野生历史爱好者,对宋代的科举制谈不上学术研究,但那几个繁体字不难认,她也具备基本的知识储备,明白那是些科举考试的必读书目。
她盯着书籍里娟秀灵动如毛笔写出来的印刷字,除了感受到活字印刷术带来的科学与艺术美感外,更多地是进行了有趣地吃瓜猜想。
姨母一个独居妇人,为何放着这些男子科举取士的参考书?莫非是那个传说中的“姨父”用过?
姚欢的嘴角微抿起来。
穿越之前,姚欢已是年届而立的人。
尝过相思百味苦,方能识得情邋遢。
但往往面对别人的情爱故事时,姚欢善良宽厚的本性,又令她总是真诚地试图幻想出一个苦尽甘来的结局。
在书房的东屋里没有寻到梦溪笔谈,姚欢便暂时作罢。正厅后,姨母卧室的门是虚掩着的,但姚欢不会为了满足好奇,就丢了分寸。
越是亲人,越是要注意彼此生活的界限,姚欢相信,即使在古代,这也是亲人相处的基本礼仪。待姨母回家后,再向她讨问此书来看好了。
姚欢又回到院中。今日阳光不烈,清风徐徐。地处中原的开封城,虽已到农历五月,算来该是后世的阳历六月了,但并没有江南梅雨降至的潮湿闷气。姨母的宅子小,窝在本坊高低参差的邻舍中间,反倒有闹中取静之感。东边的邻居家,似乎院子稍许宽敞些,种了棵高大的槐树,树荫投到了沈家小天井里,细碎的枝叶轮廓映在细条青砖地面上。
又一阵和煦的东南风吹来,姚欢闻到一阵馨香。她四顾寻找,终于发现东厢往屋后灶间去的窄长土墙上,原来如小瀑布般倾泻下藤藤蔓蔓的蔷薇花,粉白水红,深浅不一,仿如温柔的梦。
姚欢想起前世的情殇与病痛,不由感怀于这陌生小天地慰人心府的宁静平和。
她正闭着眼睛默默享受着满架蔷薇一院香,却听到“笃笃笃”有人扣院门。
第九章 离婚不离心的中年文学男
姚欢只踌躇了片刻,便决定去开门。姨母和美团都不在,她这个姚家大小姐又是冒牌的,但闭门不应,也不是办法。不管是不是姨母口中那个将自己卖了的恶毒继母,还是别个甚么不速之客,总要去面对。
板门吱呀一声开启。
但见门外站着个四十上下的男子,头戴乌纱网冠,身着圆领襕衫,天青色料子,靛蓝色领口和腰带,长方面庞、细长眼廓、几缕山羊胡子,从五官到穿戴,就像个教科书式的宋代士。
“欢姐儿,你,你好些了,竟能起来开门?”
男子的目光盯着姚欢半边带伤的面庞道。
姚欢手扶门框,听他直接喊自己“欢姐儿”打量自己也大大方方的,俨然长辈看晚辈,不由心中一动。这人,不会是
果然,男子带着讨好的殷殷之色道:“馥之可在?姨父带了些羔羊肉来。你姨母是南人习惯,入夏反而要喝羊汤。昨日傍晚,我就听说了你的事正好,羊肉补外皮,羊汤补筋骨。”
哈哈,来人真是姨父!
姚欢憋着倏而升起的八卦热情,欠身,行了个胡乱猜的古人之礼,垂着眼皮道:“姨母,去饭铺了,美团也不在。”
男子一怔,似怨似叹道:“她这是何苦,一日都不得闲,我原以为,今日她会在家看顾着你”
姚欢听锣听音,辨出男子的失望之情,正想着如何搭话,又寻思着要不要请他进屋等着,男子却说了句“欢姐儿你稍等”转身往隔壁邻家走。
片刻功夫,姨父又出现,身边跟着一位面相和气敦厚的老婆婆,羊肉竟已在那老婆婆手中。
“劳烦王婆婆将羊肉拿去馥之的灶间略略拾掇,我这外甥女养着伤,手脚都不便宜。”
姨父彬彬有礼道。
姚欢了然。这是古代,女大尚且避父,一个十七八岁的外甥女独自在家,离了婚的姨父怎好大大咧咧地进门呆着。
远亲不如近邻,那王婆婆显然不是第一次给姨父当差,她脑门上仿佛亮闪闪印着“我们社区老阿姨最热心”几个字,提溜着还渗着鲜血的羊肉,乐呵呵地,熟门熟路地进了沈宅,顾自往厅堂后的灶间去。
姨父顿了顿,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笺道:“欢姐儿,这是我想了半月,为你姨母填的词,你帮我交与她。”
姚欢正要去接,姨父已展开词笺,顾自压着嗓子念起来。
“小院朱扉开一扇。内样新妆,镜里分明见。眉晕半深唇注浅。朵云冠子偏宜面。被掩芙蓉熏麝煎。帘影沉沉,只有双飞燕。心事向人犹勔靦。强来窗下寻针线。”
在姚欢这个看什么都新鲜有趣的穿越者听来,宋人吟词的抑扬节奏感格外悦耳。加之姨父的嗓音不俗,模样气质在中年男子里,又算得第一梯队。因而他临门朗读自己作品的场面,颇具求婚般的仪式感。
姨父念完一遍,意犹未尽,指着纸笺向姚欢道:“欢姐儿你看,小院朱扉开一扇,是不是好像丹青妙手,画出了这宅子的模样。再看这句,帘影沉沉,只有双飞燕,唔,姨父记得,院里廊下有个燕子窝,不知今岁那双燕儿,又抱了几只乳燕呢。对了,姨父觉得末句最佳,强来窗下寻针线,哎,怅然,怅然呐”
姨父的眉宇之间,两分得意,五分落寞,更有七八分的相思苦意。
王婆婆此时已麻麻利利地走出来,听得姨父对作品的自评,微叹口气,向姚欢道:“欢娘,你如今住过来,正好劝劝你姨母,何苦这般磋磨你姨父。他为你姨母写的词,俺这平日里只懂捏摩呵乐北宋的泥人玩偶的糟老婆子,都会背了。甚么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甚么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王婆婆一口气说了一串,姚欢听了却大为诧异,脱口而出道:“这不是欧阳修和秦观写的么?”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
自己其实对宋词无甚爱好,而且眼下就是个看客,对吃狗粮没有任何抗拒,怎会那么情商不在线地去打姨父的脸。
纯粹因为,王婆婆背的句子,实在太有名,后世的初中生都认识的好吗?姨父你写情书,就不能抄些冷门词人的句子嘛。
不想姨父浑无尴尬,坦然道:“咳,你姨母那般好人物,姨父写的词怎堪一读,自是要欧阳永叔公、秦学士那般大家才配得上。”
“那这首小院朱扉开一扇”
“也是别个写的,还是新词,姨父觉得好,便拿来了。”
还有这种操作?姚欢无语,又觉得十分好笑。姨父所言,具有一种情痴流露般无法反驳的坦率。
我抄袭怎么了,我为爱抄袭,天经地义!
一旁的王婆婆更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态:“哎,甭管哪位大官人写的,你姨父的情意没有假。欢娘,你为了你那殉身的郎君,宁可一头撞死在汴河畔,自应最懂这男女之情,何其不易。你姨母拿你当亲闺女,你也该为姨父姨母从中说合说合,可是这个理儿?”
姚欢因肿着脑袋,虽不能捣头如蒜,也知趣地连“嗯”数声,一脸郑重地接过姨父递来的词笺。
“国子监里事多,姨父走了哈,欢姐儿你好生养着,别忘了吃羊肉。王婆婆,今日辛苦您老。”
姚欢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笑笑,王婆婆则一叠声道:“蔡官人哪里话,蔡官人慢走,常来,常来。”
哦,原来姨父姓蔡,在国子监做公务员?姚欢默默记下这些信息。
姨父走远后,姚欢正要和王婆婆唱个礼便回院中,那王婆婆却忽地两眼放光,朝向一侧墙根呼道:“咪咪,咪咪咪”
随着她的呼唤,好家伙,哗啦啦窜过来四五个猫,尾巴高高竖起,喵叫声此起彼伏,其中有特别会发嗲的,还眯缝着眼睛,侧过脖子,偏着毛茸茸的脑袋不停去蹭王婆婆的裙摆。
“哎哟哟,婆婆的心肝肉儿们呐,莫急莫急,婆婆这就给你们拿好吃的去。”
第十章 先拿鸡爪练练手(上)
姚欢靠在沈宅和王婆婆宅子之间的夯土墙边,觉得自己又看到了一番奇景。
王婆婆躬着腰,一脸宠溺地给猫儿们喂吃的。
在北宋见到猫奴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位猫奴去取来喂猫的,竟然是白花花一兜子鸡爪!
有赖于老天分配给穿越者一个厨神姨母,姚欢昨天饱餐了两顿纯血kfc开封菜,今日早饭亦吃得不少。
但此刻一见鸡爪,虽然是生的,她也是口腔里一酸,舌尖又开始分泌丰盈的唾液来。
在她姚欢的美食名单上,若鸡爪排第二,小龙虾不敢称第一。
红烧鸡爪,豆豉鸡爪,虎皮鸡爪,糟卤鸡爪,麻辣鸡爪,可乐鸡爪统统是她的舌尖良伴,而她最拿手的,是一道酸辣柠檬鸡爪。
鸡爪两斤洗净,大号不锈钢锅子加满水,投入八角、桂皮、老姜片、茴香,沸腾后倒入鸡爪,淋黄酒三大勺,煮至鸡爪皮开骨凸,用漏勺捞起,迅速浸入装了冰块的脸盆中。如此冰火之间,不仅鸡爪q弹有嚼劲,而且鸡爪的大骨与趾骨很容易分离出来,是为拆骨凤爪。
然后,另置玻璃大碗,码放好拆骨鸡爪,倒入纯净水、生抽、浙醋、新鲜红辣椒碎末、紫皮洋葱碎末、大蒜蓉、香菜末、白砂糖,最后铺上鲜切柠檬片,蒙上保鲜膜,在冰箱冷藏室放一个晚上,次日中午取出食用,就着冰啤酒,堪称夏日治愈系神菜!
可是在北宋,这么好的食材,竟是喂猫的么?
明明就连猪下水,都在平民阶层里很有市场的啊。
姚欢压了压口水,一边也“咪呜咪呜”地逗着猫儿们,一边拿了闲聊的语气,与王婆婆道:“婆婆这鸡脚何处买来?”
王婆婆乃巷子里出了名的高龄猫奴一枚,现下全心扑在猫主子身上,话痨习性便收去了几分,只“咳”了声,向姚欢道:“鸡皮尚有些油水,鸡脚管不得半分饱,吃了又会劳碌命,谁要吃来?何须拿铜板买,谁家杀了小公鸡,去讨便是。或者起得早些,去市里菜铺讨,不过讨不得几副。”
姚欢反应过来,是了,北宋这个时代,城市周边有大面积养猪养鹌鹑食用的,但集中供肉用的养鸡场,还没有吧。养斗鸡赌博的,估计倒不少。家中养鸡,则主要为了吃蛋,或者拿鸡蛋换钱。加之听王婆婆的意思,人们认为吃鸡脚会命衰,这鸡爪子自然只能喂流浪猫了。
不过,事在人为,姚欢脑子里渐渐成型的一些念头,还是让她颇想一试。
这日,姨母沈馥之在临近傍晚时回到家,见外甥女顶着肿脑壳,神采奕奕地坐在院中看虾看花,更放心了些。
美团从灶间钻出来汇报,说曾府的管事亲自出来,客客气气地接了拜帖。
沈馥之饮一口美团端来的杏子饮,摇着团扇轻笑道:“这几日,不知曾枢相怎生训斥他长子长媳呢。不过此事确须快些,万莫因了稍许耽搁,苏家二郎便也启程去了南蛮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