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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锦程:“……”
“舍不得我们,有空就去兰城玩呗,我们在兰城的家很大哦。”
“嗯嗯,马上就放寒假了,我一定去。”
李灵荷在旁边也眼睛红红的,她因为性格的原因,都没什么朋友,楚广玉来了之后,与她一直相处得很好,而且他还帮她看了身体,她开始备孕等着孩子的到来,心理上她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家人,自然也有些不舍。
临别在即,一家人对楚广玉三口都挺不舍的,弄得家里气氛都有些低迷。
宋兰馥也特别不舍,尤其是对自己的小孙儿司球球,这么软绵绵一小团儿,简直恨不能天天捧在手里宠着,这会儿眼瞧着就要走了,还不得跟拿刀子在割她的肉似的,心口都在漏风一样,抱着孙子都舍不得放手,眼睛都红了。
“妈,您有空也可以去兰城看他啊,再说过年我们也会回来的,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楚广玉一看她眼睛红了,赶紧揽住她的肩膀安抚道。
“对,反正离过年也没多长时间了。”话是这么说,宋兰馥双手还是紧紧抱着自己孙儿,就没一丝要松开的意思。
楚广玉和司臣对视一些,也不敢直接上手抢,只能傻站在一边。
最后还是司兴国过来做了恶人,把小球球抱来放到两人怀里,拍拍他们的肩膀说道:“一路小心,有事记得给家里打电话。”
第65章
在一家人的依依不舍中,楚广玉一家三口离开了北京。
最近的温度越来越低了,早上更是非常的寒冷,说话都带着一股白气儿。
因为提前了回兰城的时间,一家子回去的路上也不着急,吩咐保镖慢悠悠往回开,到了时间便找旅馆酒店休息,他们大人倒是没事,小球球还得好好伺候着呢。
之前来北京的白鹤在给沈老爷子炼了丹药后,转天就回去了。不过他临走之前在楚广玉的要求下,又给司家老爷子检查了一下身体。司老爷子最近这半年,吃了不少楚广玉两口子孝敬的好东西,身体好得不能再好了,原本留在身体上的旧伤都痊愈了不说,身子骨也更加硬朗了。可架不住小辈们担心啊,尤其是在沈老爷子那一吓之后,一家人更是不敢怠慢,生怕自家老爷子也有个三长两短,于是白鹤特别无奈地又仔细给老爷子摸了脉,最后得出结论,老爷子的身体好得不得了,起码能再活三十年,大家伙都把心放回肚子里吧!
家里人得了他这句话,总算是满意了,白鹤在楚广玉的暗示下,给老爷子留了一瓶“玉液”,万一哪里不舒服或者发生了什么危险,至少能暂时保住性命,等到他们赶过来。
这瓶“玉液”可以说是无价之宝,之前给沈老爷子都只是尝了一点点,沈元恺私下还找过楚广玉,想让他帮忙通融一下,给他们家的老爷子弄一瓶的,不过楚广玉拒绝了,就给司家老爷子这一瓶,还是他暗示了白鹤好久,白鹤才舍得拿出来的,他之前花在白鹤身上的钱,那也不是白花的。
“我走的时候沈元恺还打电话过来,让我以后有什么好东西,别忘记给他留一点,这家伙这么扣门,真给他留了他又要肉疼死了。”楚广玉笑眯眯跟司臣吐槽。
司臣不参与老婆“坑”发少这种行为,不过看到发小们被坑,钱哗哗往自家的口袋里流过来,他还是很满意的,给他们家球球,还有没出生的小二,买奶粉尿布也是好的啊。——如果沈元恺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一定会吐血的,楚广玉从他那里扣走了那么多钱,只拿来买奶粉,尿布?当你家球球屁股多大?脸呢?!
“先生,今天晚上可能要下雨了,路不好走,你们看?”保镖们查看了一下地图,他们离开上一个市区挺远的了,再倒回去不明智,但再到下一个市区,要穿过前面的大山,这种初冬阴雨绵绵的季节走山路,是十分不明智的选择。
司臣过去看了一下导航,发现前面有一家挺大的农家乐,便说:“去这里看看,有房间住一晚再走吧,大家也停下来吃点东西。”
“好的。”
前面的大山是在旅游区内的,不过这个季节也没什么游客,农家乐正好空了大半,司臣一行人除了一家三口,还有不少保镖,算是大客户了,老板娘赶紧把他们招呼进来。
停车的时候,雨已经下下来了,雨丝细细密密的,带着一股阴寒气。楚广玉怕冷到怀里的小球球,用披风把他动来动去的小手小脚捆上了,又拿了小被子给包在外面,这才紧紧护在怀里下车。
司臣已经撑了伞在车边等着了,扶着这父子俩下了车便往里走。
夫夫俩都是相貌堂堂,身边又跟着那么多保镖打扮的人,一看就不是等闲人物,小饭馆的老板娘顿时更加热情了。
“天气太冷了,先喝杯热茶暖一下身体。”老板娘热情地端了几壶茶,杯子是烫好的瓷杯子,收拾得很干净。
“谢谢。”楚广玉寻了个避风的地方坐下。这天气确实有点冷了,刚在外面走一圈,就觉得脸上阴冷阴冷的,衣服上都沾了一圈水汽,潮潮的不太舒服。
司球球被爸爸紧紧地抱住手脚有点难受,他被爸爸给小心护在怀里,倒是一点没冷着,还觉得热呢,在爸爸怀里扑腾了几下,小脚乱蹬,一脚给蹬在楚广玉胸口,别看他人小,腿脚却特别有劲儿,偶尔都能在爸爸白白的皮肤上留下青印儿。
“嘶。”楚广玉皱了下眉,笑骂道,“小坏蛋。”惹得小家伙又是一阵咯咯的笑声,似乎觉得特别好玩。
司臣怕小家伙踢到他肚子,伸手把人给接到自己怀里,“我来吧。”
小孩被接过去的时候,旁边的老板娘正好看见了,笑说:“这小孩长得可真漂亮啊,唇红齿白的,是你的小孩吧?”她这话是对着楚广玉说的。
屋里除了他们也没其他人,保镖们把车停好后,又在周围查看一遍,还没进来。
楚广玉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这话,“麻烦老板娘给外面的兄弟们先准备些热汤面吃一点吧,大家都饿了。”
“成,正好村里有人家杀猪,当家的买了不少大骨回来,正熬汤呢,我去给他们盛点。”老板娘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顺势转移了话题。
小球球现在已经能吃一些糊糊和粥什么的了,正好也到他吃东西的时间,楚广玉便又把他从司臣怀里接了过来,让司臣去给小球球弄吃的。
在伺候人方面,司臣其实比楚广玉细心很多,别看他人高马大,手长脚长的,弄出来的东西却十分精细,司球球就特别喜欢吃他司爸爸弄的东西。要说细心,楚广玉也是个细心的人,要不然到北京,他还能把司家人都哄得那么好,当然是因为他总能观察到每个人的喜恶,擅长分析人心。只不过夫夫两人的细心方面是不一样的,司臣的细心,那是他打眼心里想对一个人好,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一个人,很实在。楚广玉就不同了,他更擅长的是观察人心,从某种方面来说,他能把别人哄得心花怒放,算是一种骗术,一种花言巧语,可人与人相处,很多时候就是需要这种花言巧语,才能相处得更融洽。
司臣给小球球煮了米糊糊,老板娘家里有玉米面,便买了一点磨得最细的玉米面,添一点在米糊糊里一起煮,闻起来特别香。
楚广玉本来就很喜欢吃玉米粥一类的甜食,闻着这味道他也想吃了。
司球球吃得小嘴都鼓起来了,吃得特别认真,嘴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一双大大的眼睛就直直地盯着碗里的东西,生怕别人抢走了,每次爸爸把勺子伸来,他就自动张开了嘴巴等着,一点不让人操心。
“咱家小正初长大了也是一枚吃货。”楚广玉看得好笑,故意把司臣手里的小碗端走了,司球球顿时急了,本来在他腿上坐得好好的,这会儿又开始乱扑腾了,大眼睛跟长在那碗上似的,跟着移来移去。
“别逗他了。”司臣无奈地把碗拿了过来,司球球这才安静下来,双眼再次紧紧地盯着爸爸手里的碗。
楚广玉笑了一声,“你倒是有了儿子,其他人都不看在眼里了。”
司臣后背发紧,赶紧说道:“没这回事儿,球球还小,你跟他计较什么。”
楚广玉斜睨了他一眼,看得他头皮发麻。
小饭馆的饭菜还算可口,天气太冷,众人吃过后就打算睡一觉,明天早点起来继续往回走。
阴冷的天气很适合躺在热乎的被窝里睡觉,小饭馆里没有空调,楚广玉也不敢让司球球一个人睡,于是把他放在两人中间,一家三口躺一个被窝。
司球球还不困,在被窝里滚来滚去,两边都是爸爸,不论往哪边滚都是爸爸,这让他特别兴奋,自个儿在被窝里翻了个身,跟个小乌龟似的乱爬。
楚广玉开着灯,靠在床头看书,见小家伙还不睡,在他肉乎乎的小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赶紧睡了,小坏蛋。”司球球现在还穿着开裆裤呢,肉乎乎的屁股那叫一个手感好,司臣刚把他的尿布取了下来,正烘新的尿布,等弄暖和一点,再给他包上。
司球球被他拍得直接趴到床上,逮着爸爸的衣角,又往自己嘴里塞,还咿咿呀呀地发出声音来。
司臣抓住他的手把衣服给拽了出来,又把尿片给他包上,低声说道:“快睡。”
司球球有爸爸们陪着玩了一会儿,终于困了,靠着爸爸很快就睡了过去,似乎是做了一个好梦,即使睡着了小脸上也带着一丝笑意。
“你也别看了,早点睡。”司臣伸长手臂把楚广玉手里的书抽走,让他躺下睡觉。
“好吧。”一家三口的被窝,在初冬的寒夜里显得格外的暖和,也格外的吸引人。
窗外有车灯在窗户上扫过,楚广玉睡着之前似乎听到又有过路的客人进了小饭馆吃饭休息。
……
次日早晨楚广玉等人起了一个大早,都聚在楼下的大堂里吃早餐。跟着他们一起往回走的金雕他们已经完成了早上的修炼,也跟了进来吃东西。
老板娘还在夸这么大一只雕真威猛,金雕吞下一块肉,忽然对楚广玉说道:“有一个很厉害的人修住在这家店里。”应该是人修,它也有些不确定,但至少是个很厉害的人。
“什么?”楚广玉一惊,“人修”这个词对于他来说就带着的不善,这其实也不能怪他对人修有偏见,毕竟他前二十几年都没有见过所谓的人修,有可能见过了也不知道,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接触过的,给他的感观都非常的不好,先是莫名其妙对他出手,而后害得司球球发高烧,之后司臣出车祸似乎也跟人修有关,一家三口都跟人修有过节,他会对他们有好感才怪了。
“怎么了?”坐在他旁边的司臣敏锐地感觉到他脸色的变化,担忧地问道。
楚广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他摇了摇头,“咱们吃完赶紧走吧,一会儿再说。”
小喜鹊这时从外面飞进来,停在他们的餐桌上,对楚广玉说道:“我在这家店的院子里看到了酒果,要不要问问老板娘?”
“真的?”楚广玉本来还在担心金雕所说的人修,听了小喜鹊的话心中一阵激动,神仙酿醇厚的口感和香味似乎已经在嘴里蔓延开了。
小喜鹊点点头。旁边正好坐在司臣怀里的司球球看见它眼睛一亮,伸手就往它身上抓去。
他那点小手,当然是抓不到小喜鹊的,小喜鹊很喜欢司球球,就往旁边跳了一下,等着司球球没抓着它收回手,它又往回走了两步,引着司球球继续来抓。
司球球抓得特别兴奋,抓不着他还笑得特别高兴,口水都噗出来了。
楚广玉还记挂着酒果的事,就让小喜鹊给自己带路,去看看所谓的酒果是什么样。
酒果不是生长在树上的,而是长在一种藤蔓上,这种藤蔓只生长在悬崖边上,这家小饭馆当然是没有植株的,只有一串被当成珠子用草茎编起来,哄家里的小孩子玩的小玩意儿。
老板娘正好在外面收拾院子,见他喜欢,顺手就把那串珠子送给了他,笑说:“这是我侄女过来玩的时候给她编的,小姑娘特别喜欢,不过玩了两天就给丢这里了,小孩子嘛,有了新鲜的玩意儿,这个就扔脑后了,你们喜欢就拿去。”说完看了一眼那珠子,有些惊奇地说,“当家的说这是一种果子,丢在这里这么久也没烂,倒是稀奇。”
楚广玉顺势拿了回来,谢了老板娘,又装作好奇地问:“不知道这种果子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
“是当家的去山里捡菌菇的时候在地上捡的,就在前面的山里。”
楚广玉又仔细跟她打听了一下,发现正好是他们回去的路途中要经过的一个悬崖,心中十分高兴,说不定这次他们能直接挖到植物回家里种上,这样以后再想要神仙酿就不愁了。
众人在他的催促下快速地吃完了饭,开着车子就出发了。
他们的车子离开后,从小饭馆的后院走出来一个样貌俊朗的男人,那男人外貌看起来三十来岁,但却有一种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想来也是他保养得当,让人看不出来年龄罢了。男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少年生得俏生生的,眉清目秀,眉眼间顾盼生辉。这两人一出来,仿佛这个稍有些简陋的小店都被照亮了。
少年怀里抱着一盆盆栽,两棵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的小树苗从土壤里生长出来,却死死地纠缠在一起。少年把盆栽放到桌面上,但手却没有移开,男人这时抬头对老板娘说道:“老板娘,给我们做两碗玉米粥吧。”
老板娘看着他的脸都看呆了,还是她家男人看不过去,在她肩膀上拍了一巴掌,她才回过神来,红着脸说:“诶,这就去给你们做。”
……
司家的车队往深山里走了一段时间,就到了老板娘说的那个悬崖,那悬崖刀削似的,仿佛被刀子一刀从中间斩断,剖面没有任何可以借力往上的地方。
以司臣的本事,倒是能想法上去,不过楚广玉看着那悬崖就觉得眼晕,当然不会让他上去。还好他们有金雕,金雕听说小喜鹊找到了酒果,内心也很兴奋,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此刻便自告奋勇,去悬崖上采挖酒果。
金雕这种大型的猛禽直上直下一千米完全没有问题,它展开超长的翅膀往上一窜,就升到了高空中,看得那些保镖都呆了,这尼玛也太帅了!
金雕做事是最靠谱的,它没有让人等多久,一双利爪很快就抓着一条带着泥的藤蔓落到了地面上。
楚广玉赶紧过去把那条藤蔓接了过来,藤蔓上零零落落还挂着一些红果,毕竟已经入冬了,果食熟透早已经掉了下来,要不然老板娘家里也捡不到这种红果了。
这些红果还没被破坏过,摘下来后,果然手柄处飘出来的淡淡的酒香味,楚广玉一行都是喜酒的大老爷们,纷纷过来问楚广玉是不是带了什么好酒撒出来了,怎么这么香。
“先别管了,反正撒了也撒了,回去再说吧。”楚广玉把藤蔓先放到车上,笑着说了一句。他心里还惦记着金雕说那家小饭馆里有人修,他怕双方万一走同一条路碰见了,那也是一桩麻烦事儿。
司臣早已经猜到自家老板与他养的那些小动物之间,肯定有着什么他不知道的联系,不过他从来也没有多问过,反正他家广玉又不可能看上那些动物。
车子一路往回走,到家里时天色已经晚了。
秦叔知道他们今天会回来,早早地已经让佣人们把大别墅里面打扫了一遍,他们的车子还没到家,就看到大别墅里灯火通明的,楚广玉忍不住笑了起来。
“少爷,广玉少爷,小少爷,你们回来了。”秦叔听到车子的声音,就赶紧过来把大门打开了,看到主人们回来,脸上全是喜悦。
“秦叔,辛苦你了,家里还好吗?”楚广玉抱着司球球下车,司臣则去跟保镖们一起往外搬东西。宋兰馥舍不得他们走,给他们的几辆车里塞满了觉得他们用得着的东西,吃的穿的用的,每一个人都准备了特别多。
“都好都好,家里好,农场那里也好,广玉少爷不用担心。”秦叔连连点头,上前看了看司球球,笑着说道,“小少爷长得好多了,看起来更帅了。”
司球球醒着,他明显还记得这个总是抱他的爷爷的,看见人脸上就笑了,伸着爪子探了出去,要抱抱。
秦叔见他还记得自己,立时笑眯了眼睛,把他给抱在了怀里,逗道:“咱们家小少爷不仅帅,还特别聪明,还记得爷爷呢。”
司球球咯咯地笑,凑过去在他脸上印了个口水印,特别会讨人喜欢。
秦叔果然立刻被逗笑了,抱着他走来走去,逗他开心。
楚广玉放心不下农场的事情,到了家便给路鸿羽打了个电话。路鸿羽听说他们回来了,当即就想下山来当面跟他们汇报工作。
“算了吧,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楚广玉阻止了他。
农场没什么大事,一切都按部就班一运行着,楚广玉便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