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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掌柜本就因之前的事情对苏清漪有愧,听她这么说,一口就答应下来。又想起什么一般,将闻砚的信递给她。
苏清漪看了信,知道闻砚已经出发去了谭阳书院,他在信中感谢苏清漪。苏清漪虽然不知道自己抄的佛经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却也由衷地替闻砚高兴。
她将信收好,这才回家,谁知刚进院子,就见郁长青一脸焦急的模样。
“七娘,老师知道你把师公的书给当了!”
苏清漪心里一个咯噔,却又莫名地松了一口气,仿佛那只提在心里的靴子终于落了地。
第27章
苏清漪定了定心,进了书房,就看到苏燮坐在书桌前,面沉如水。
苏清漪走了过去,一言不发地跪在他面前。
父女俩都没有说话,苏燮看着她,心中矛盾重重,最近他一直在默默观察苏清漪,她的行事习惯与从前的七娘截然不同,可是却有着七娘所有的记忆。
苏燮无数次地想要否认,可是接触到那双偷偷看向他的孺慕的眼睛,又心软了。他从前看书时看过“黄粱一梦”的典故,便安慰自己,或许七娘也是经历了黄粱一梦,才会变得和从前完全不同。
发现书不见了,苏燮一开始是十分愤怒的,但很快又陷入了沉默。
他一方面告诉自己,七娘绝不会如此忤逆,卖掉老师的书,可另一方面,又想到自己原本应该是女儿的依靠,却病了大半年人事不知,七娘一个稚嫩的女儿家要挑起整个家,还要给他治病,家中没有半点积蓄,她除了卖书又能怎么办呢?
这两种情绪在苏燮脑海中来回翻涌,让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女儿。
苏清漪原本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会戳穿她的身份。她都做好了准备,却没想到苏燮一言不发,她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苏燮紧紧地皱着眉头,一副迟疑不决的模样。
苏清漪的脑海中迅速地闪过了什么,顿时就有了主意。
她重重地磕了一个头:“父亲,女儿知错,您要打要罚,女儿悉听尊便。但求您不要生女儿的气,女儿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苏燮看着她紧紧闭着的眼睛,已经被磨得发白的袖口和领口,以及攥在一起微微颤抖的双手,原本的愤怒似乎被一根针给戳破一般,翻涌而来的都是满心的愧疚。
是啊,他在这世上只有这一个亲人了,他当年在余氏病床前答应她要好好照顾女儿的,可他没有做到,女儿变成如今的模样,难道他就没有责任吗?
苏燮愧悔难当,将苏清漪扶起来,放软了声音:“七娘,爹知道你瞒着我一些事情,你不愿说没关系,是我没有当好这个父亲,往后我们父女俩相依为命,无论你想做什么,爹都是你的依靠。”
苏清漪点点头,想要将眼泪憋回去,可最终没有忍住,她将头埋在苏燮的手臂上,似乎要将这辈子和上辈子的委屈都哭出来。
那天之后,苏氏父女的关系似乎亲近了许多。
苏燮不再纠结于那两本书,对于他来说,对于老师的尊敬并不会因为这两本书的丢失而少掉半分,他也不会本末倒置,因为死物而伤害唯一的亲人。
苏清漪却暗中打算,一定要将这两本书给找回来。
而在她付诸行动之前,《镜中美人》的销售情况却先一步被谢谨呈到了她面前。
文昱书坊夜以继日地印刷,竟然还赶不上销售的速度,不仅仅是临江城,谢谨几乎将书卖到了整个江东。
一夕之间,颜亭书这个名字就火了。
谢谨面露喜色:“如今最后一册的雕版也制出来了,再过几日,就能发售出去。如今已有不少书商在文昱书坊外等着,原本我们只打算印一万册,如今看来还远远不够。”
苏清漪当初一定要和谢谨签分成合同,其实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但当成果真正摆在面前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到了难以言喻的喜悦。
虽然目前还只有初步的销售情况,要等苏清漪拿到钱,还要到年底去了。但谢谨还是非常有诚意地将销售情况毫无保留地给苏清漪看,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虽说按理是要到年底才能结账,但苏姑娘毕竟与其余人不同,便由我做主,先行付一笔稿费,剩余的年底再一次结,您说如何?”
对于苏清漪来说,这当然再好不过,毕竟就算苏燮好了,苏家依然穷的响叮当,缺钱缺的厉害。所以哪怕看出来谢谨是在故意送人情,她也还是答应了。
见她答应,谢谨也放松了许多,他笑着对苏清漪道:“往后就由叶老专门负责苏姑娘的话本,您若是有什么要求,也尽可以对叶老讲。”
他这话听着怎么像是交接一般,苏清漪狐疑道:“谢公子难道往后不再经营书坊了吗?”
谢谨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漏了口风,他连忙遮掩过去:“那倒不是,只是叶老毕竟才是专门的奉书,我这点班门弄斧的把戏,就不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他说完,叶奉书便从他身后走出来,朝苏清漪拱了拱手。
苏清漪回了礼,虽然心里仍有些嘀咕,但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谢谨却出了一头冷汗,也不再废话,而是将位置交给了叶奉书。
叶奉书是文昱书坊资历最老身份最高的奉书,文昱书坊这些年能一直占据临江城第一书坊的名头,他是立下汗马功劳的。
苏清漪与他的交流模式更像是从前和责编一样,这种熟悉感让她十分自在。
叶奉书对于话本现状的见解也让苏清漪耳目一新。
她本以为在古代,写话本的人地位很低,大多数读书人都不屑于写,但其实大夏朝在版权方面有严格的立法,又因为版税低廉,以至于出版业十分兴盛。在江东一带大大小小的书坊不计其数,竞争也十分激烈,润笔费高昂,以至于一些囊中羞涩的官员也偷偷用笔名写话本,以此来补贴家用。
有了这样的背景,所以江东一带话本十分流行,写得好的话本会被书坊争着抢着印刷,作者也会被人追捧,甚至于璇玑先生这样的人物,还会被不少士子所推崇。
如今颜亭书这个名字一炮而红,不管她后续写什么,都会有人买账,若是她下一本依然能够维持同样的水准,便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璇玑先生。
叶奉书建议她趁着《镜中美人》的热度,再写一本类似的话本。
苏清漪却摇摇头:“我想换个题材。”
叶奉书劝说了一通,见她意志坚定,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毕竟如今是卖方市场,若是他们不接,多得是人哭着喊着给她出。
叶奉书无奈道:“那苏姑娘想写什么?”
苏清漪笑了笑。
“修仙。”
第28章
相比较先前的《镜中美人》这类的武侠小说, 修仙算得上是时下的热门题材了。因为道家思想盛行,得道修仙一直是古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
文人运用超高的想象力,在笔下描绘出或瑰丽宏大或光怪陆离的世界, 有的则直接从道家典籍或是史书中寻找灵感。比如志怪小说、神怪小说。
在苏清漪的时代, 明朝中后期出版业高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优秀的小说, 比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又被鲁迅归类为“神魔小说”, 已然成为了一个单独的类别。
但此时,尚未有人将此分门别类,所以当苏清漪说出“修仙”二字的时候, 叶奉书先是一愣, 随即就反应过来, 十分感兴趣道:“苏姑娘能否详细说一下?”
苏清漪摇摇头:“具体的故事我还需要再想想,到时候我来书坊找您吧, ”
叶奉书有些失望,郑重道:“那老朽便恭候先生大驾。”
叶奉书走后, 苏清漪回到自己的房间。
书桌上摆着一些散乱的纸张, 一旁还有一块简易的黑板, 这是苏清漪特意找李木匠给做的。
她从前的房间里有一块白板,专门用来构思新文, 她会将激发自己灵感的词汇或者片段都写在板子上, 以此作为锚点, 一旦卡文或者陷入迷茫的时候,她就会看看这块白板,找回自己的初心。
如今条件不够,只能用自制的黑板和粉笔代替。
如今黑板上写着修仙两个字,旁边则是现实和奇幻,这是三个怎么看怎么不搭嘎的词,却正是苏清漪下一本写作的初心。
或许每一个作者都有写玄幻的梦想,苏清漪也有过,事实上她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中就有一本是玄幻。在她看来,写玄幻的初衷其实就是四个字“逆天改命”,也许没有什么比玄幻更适合作为这四个字的载体了。不管是波澜壮阔的世界观,又或者是修炼、渡劫,本身就带着一股对世界的叛逆。
奇幻在于世界观,而现实,则是故事中的主角。
情要真,才能打动人心,而等级森严,有逻辑性的世界观才是承载这本小说所有故事的基石。
但苏清漪在预备写这个题材之前,也搜罗了一些市面上的类似题材的话本,除了那些“我与女仙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之类的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小x文,大部分都是化用古代传说,或者一些神鬼小品之类,并不像后世会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世界观。
为了更贴近时代,苏清漪借用了道家典籍中的有关于修仙部分的描述,又自己私设了不少。等到将世界观设计完备,她才开始正式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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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苏清漪在家中兢兢业业写大纲的时候,《镜中美人》的最后一话终于出了。
殷无涯身份暴|露后,钱三木将他押回衙门受审,谁知半夜被人突袭,钱三木与人大战,却发现对方只是声东击西,真正的目标是被锁在房中的殷无涯。
然而当他赶到放囚车的地方,正发现殷无涯持剑与一人相斗。对方发现钱三木识破了他的计谋,正准备逃跑,却被殷无涯抓住机会刺中要害,钱三木抢步上前扯下了那人的面巾,竟发现他居然是威远镖局的镖头常远。
常远被发现后,脸色剧变,转身就想逃走,殷无涯情急之下,长剑出手,竟然刺中了常远的要害,常远当场毙命。
殷无涯为什么没有被锁起来?钱三木对于突袭又为什么早有准备?
这一切都要从两个时辰前说起。
原来这正是两人的计谋,就是为了引出那个一直隐藏在幕后的神秘黑衣人。
如今,常远的真面目曝光,殷无涯便也说出了事实真相,原来他并非红叶山庄后人,而是石重的后人。
石重生前曾担忧自己兵败后,敌军不会放过自己的家眷,为了怕自己绝后,他将自己的小妾和唯一的儿子送走,并留下信物,作为日后相见的证据。
可惜乱世之中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后来小妾与儿子失踪,石重也身受重伤濒临死亡,弥留之际,他将此事告知几名为他守陵的侍卫,并让他们发下毒誓,要将石家所有的财富都藏好,日后交给自己的后代,否则断子绝孙,永世受苦,不入轮回。
然而时间足以消磨掉所有的誓言和忠诚。几百年过去了,红叶山庄的人已经将那笔富可敌国的财富当成了自己的东西,他们觉得石家的人已经死光了,所以,当有一天,石家的后人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实践诺言,而是起了杀心。
他们本以为一起万无一失,却不知道石家这一代竟然是双生子,石家弟弟知道哥哥被杀后,恨意难消。他透露出石家的财富在红叶山庄中,设计让一伙强盗杀了红叶山庄上下,他尾随强盗之后,将尸体搬入密室,又设下阵法,将尸体放入银镜中,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死后都要受到折磨,也算误打误撞全了祖先的诅咒。
强盗们在红叶山庄的地宫中搜寻一圈,却没有发现半点财宝的影子,出了地宫,愕然发现尸体全都不见了,以为有鬼,当下就吓跑了。却不想这一群人中还有一个胆子奇大的,正是常远,他在所有强盗逃跑之后,又重新回了红叶山庄,发现了正在将尸体放入银镜中的石家弟弟。
常远逼问他财宝的下落,没想到他咬死不说,为了逃生还挨了致命的一掌。
殷无涯正是石家弟弟的亲生儿子,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杀死父亲的真凶,偶然与常秀秀认识,小儿女互生好感。
然而殷无涯没想到,他竟然被常远察觉出了身份,这么些年,不止殷无涯耿耿于怀,常远亦是如此,所以在知晓殷无涯身份之后,他便想要抓到他,威胁他说出石家财宝的下落。
可惜殷无涯为人警觉,并不曾让常远得手。所以常远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亲手杀了女儿嫁祸殷无涯,借官府之手抓到殷无涯,却没想到女儿的尸体失踪,最后竟然被发现在当年同为强盗的黄大善人家中,并且如当年红叶山庄中的人一般被封在银镜里。
却不想一封关于十五年前冤案的血书寄到了衙门,殷无涯也接近了钱三木,眼看就要解开秘密,常远经不住诱惑,这才尾随他们,想到抢先得到财宝。
殷无涯却道,当年的传言不过是父亲为了报复红叶山庄而传出来的,其实石家的财富其实早就被红叶山庄花完了。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谣言,穷尽一生,亲手杀了女儿,最后连自己的命都丢了。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三木十分感慨。
最后殷无涯与钱三木告辞。
按道理,两人江湖不见,故事就应该结局了。可偏偏后续还添了一点。
殷无涯与钱三木分别后,骑着马到了一处驿道旁的茶摊,一个模样娇俏的少女正在茶摊等他,两人相视一笑,竟然正是早已死亡的常秀秀。
她微微一笑,别住耳边的头发,露出了耳垂上的小痣。
两人赶着马车离开茶摊,只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
这个结局一出来,临江城里险些炸了。这样的多重反转在现代已经被玩腻了,然而在这个时代恐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淳朴的古代人民在震惊过后,立刻在茶楼等处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赵明江将书丢在桌上,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殷无涯与常秀秀究竟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