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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之后,她又检查了姚书云的眼睛和舌苔,一番斟酌之后,开出了药方,交给了候在一旁的白杉。

本王见苏蓉退出了卧房,借口解手的空当,急忙追上了她,问道:“如何,姚书云的病可能治好?”

“不可能的,”苏蓉道,“从病状和脉象上来看,姚大人是患了肺痨,根本无药可医。而他本人由于长期操劳,身子已然透支,脉象极为虚弱,日后便是想着补,怕也补不回来了。”

本王心里一堵,悲声问道:“就没有办法了吗?只要能救他,不管需要什么奇珍异草,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本王都愿意。”

苏蓉摇摇头,“医者父母心,奴才也想救他,可姚大人实在是病得太重了。我开出的药方子,也只能是为他减缓一下病症,拖一时是一时罢了。”

“你再想想,”本王抓住了她的肩膀,“上一次皇上病成那样了,整个太医院的人都束手无策,你不是也有治愈之法吗,这次也一样,是不是?”

“不一样。”苏蓉咬了咬嘴唇,道:“上一次,皇上只是寒气入体,奴才想办法帮他引出来就是了。可如今的姚大人他气血两亏,已然有油尽灯枯之象,奴才实在是束手无策。由古到今,痨病都是绝症,根本无药可医。奴才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尽到力,能让他多活几日是几日。”

本王颓然的垂下了手,“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苏蓉闷闷地点头,“是。”

本王混混噩噩的回了姚书云的卧房,推门前尽力换上了一副轻松的表情,想着将此事掩盖过去。却不想,姚书云正眯着一双细长的眸子,拿勘破一切的眼神,看向了本王,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这辈子想尽了荣华富贵,折上几年的寿命也是应该,你不必为我难过。”

本王:“书云——”

“外头阳光不错。”他岔开了话题,斜着脸看向了窗外,道:“闷在屋子里许久了,你陪我出去坐坐吧。”

“好。”本王命白桦在屋外安置了两张椅子,然后为姚书云披上了大衣,扶着他走了出去。

落座之后,姚书云看了一眼空旷的院子,道:“浀州这儿连年大旱,冬日里连片雪花都见不着。”

本王攥了攥他的手,道:“随我回京吧,那儿就是个雪窟窿,你想着看雪,隔三差五地就会来一场。”

他摇摇头,“不回去了。皇上既然将我发派到这里,我就要当好这个父母官,下一任州牧来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本王:“可你的身子——”

姚书云:“既是不治之症,回不回去也没什么两样。王爷若是念旧情,不如留下多陪我几天吧。”

本王攥了攥拳头,“好,我会一直陪着你。”

直到你离去为止。

他闻言,眉头舒展开来,冲淡了一点脸上的晦气,有那么一点云销雨霁,风雪初晴的感觉。

依稀间,似乎还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姚书云。

“这就够了,”他说,“最后一程,有你陪着我,就够了。”

两下里无言,看怀心事的看着天空。

许久之后,姚书云说道:“其实,我这辈子,还有个遗憾。”

“哦?”本王看着他,“是什么?”

姚书云:“我以琴技名闻天下,多年来,作出了多首广为流传的曲子。可自古瑶琴,不遇知音者不弹。而我姚书云的知音,非你莫属,可我这辈子,却都没有为你弹过一支曲子。”

本王:“可惜了我生来就双耳失聪,不然还能与你弹琴论乐。”

“你可以把我的听觉拿走,”他说,“哪怕只有这一次也好,你来做我的听众。用我给你的听觉,来听我弹一首《长相思》吧。”

本王:“长相思?”

“是啊,”他笑得苍白而绝艳,“《长相思》,是为思念某个人。正如王爷昔日所言,风慕言若不是为情所困,便调不出‘潇湘梦’,舒景乾若不是痛失爱人,便酿不出‘百忧解’,我姚书云若不是思恋某个人,便谱不出《长相思》。这曲子,我除了一次喝醉了酒,当着人面弹过一次,此生再也没有弹过。可这一次,我想着弹给你听,只给你一个人听。”

本王:“好……”

也许是姚书云的执念太深,某一日的傍晚,他突然回光返照地坐起身,整理了一下皱巴巴的袍子,去到瑶琴前坐下来,将身沐浴在火红的晚霞里。

远看一衣青黛,风华无双,恍若谪仙。

近看形容枯槁,骨瘦嶙峋,犹如走肉。

“我的时间不多了。”他说着,信手拨弄了一下琴弦,道:“这一曲,是为答谢你做了我大半辈子的知音。”

言毕,双手抚上琴弦,弹指间,天籁之音乍然流泻。如钧天广乐,鸾吟凤唱。

一点一滴,一声一息,都显得弥足珍贵。

本王静静地坐在那里,不为他高声喝彩,亦不为他涕泪涟洏。

只作为一个聆听者,静静地听他弹完最后一支惊鸿曲,陪他走过最后一段芳华路。

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本王随着他一首哀婉凄凉,郁郁不得的《长相思》,倒是想起了许多的陈年旧事……

那一年,父王抱着襁褓中的我,去姚府上做客。

宾朋满座,谈笑无穷间,他无暇照看于我,便将我交给了姚书云的奶妈,由她抱着我放到了姚书云的小床上,同他大眼瞪小眼地打发时间。

那时的姚书云出生没多久,小脸又红又皱,活像个小老太太。

可那小老太太从小就跟我结眼缘,前头还在哭个不停,见到本王后,突然就止了哭,冲着本王一个劲的傻笑。

本王捏住他的脸,左右瞧了瞧,暗自道:“东西岳适中周才、南岳平阔正中、北岳方圆丰隆、中岳方方正正,怎么看怎么是富贵之相,可这孩子,怎么像是先天不足,傻不拉几的?”

后来,过了一年半之久,那小傻子先没学会说话,倒是学会了满地跑,一旦溜出了姚府,必然会熟门熟路地摸到我的院子里,从外头撅两块泥,放进本王的芝麻糊糊里。

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东西,大人他斗不过,就想方设法地跑来寻本王的乐子。

而本王生来就缺少四识,吃了泥巴也不自知,连汤带水的全喝了。若不是有一天被奶妈发现了,估计本王还是吃上好一阵子的污泥。

此路不通之后,他立马又跑去抓了几条胡辣子,放到熟睡中的本王的肚皮上。

本王虽然试不着疼,可那几条虫子在本王的肚子上一路蜿蜒,所经之处,起了一片红色的疹子。

等到本王发现了,那行凶的小兔崽子早就溜之大吉了。

本王对姚书云虽然有诸多怨念,可身为一个“成年人”,实在是懒得同他一个熊孩子一般见识。

于是,在本王看似软弱的纵容下,那小子越发的无法无天,今日在本王的靴子里放一只癞蛤蟆,明日在本王的被子里塞一窝蛇,后天再在本王的头上悬一个马蜂窝。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样推陈出新,无穷尽也。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本王根本不为外物所扰,既不会痛哭流涕,也不会惊慌失措,整日里跟看猴戏似的看着他,才恍然觉得,他是被我看低了。

可惜他还没来记得让我高看他,姚府上突然请来了两位先生,一位教他习武练剑,一位教他念书写字,逼得他消停了好一阵子,都没怎么来打搅我。

直到又几年之后,我二人一同被送入了“上清书院”,才又冤家路窄的,凑到了一块。

彼时,姚书云已经成长为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往一堆歪瓜裂枣的纨绔里一扎,也算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可这人的本质却和那些大少没什么区别,闲着没事斗鸡斗狗斗蟋蟀,或者偷瓜偷枣偷看女人洗澡。正儿八经的诗歌没学会几首,淫词艳曲倒是学了一堆。

私塾里的小姑娘,凡是有几分姿色的,都没能逃过他的魔爪,经常红着脸跑来找本王,希望本王能仗着出身高贵,后台强硬,敢于替她们出头,说上姚书云两句。

本王原本只想着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不去理会凡尘俗事,可架不住那群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只得降尊纡贵地看了那混世魔王一眼,道:“你小子,差不多行了。”

本王原以为凭姚书云那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一准会跳起来,张牙舞爪地蹦跶一番。却不想,他竟是眯起了那双细长的眸子,笑出了一脸的春光烂漫,道:“不容易啊,入学半年多,你总算是肯理我了。”

☆、第67章

那许多年的时光,便如风吹树叶,雨打芭蕉般,平静中泛着丝丝涟漪。

姚书云这个名字,几乎涵盖了本王的整个少年时代。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书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几经轮回的人来说,过得很快。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风度,其学识,在京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父王每每见到他,总是一阵长吁短叹,“长得这么出挑,怎么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满是猥琐,“要是世伯不嫌弃,小侄一样愿意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父王当做了一句玩笑话,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弃,还欢喜得紧。”

于是,姚书云立马顺杆子往上爬,腆着脸喊了一声:“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怎么喊上岳父了?”

“错了啊?”姚书云一脸的醒悟,立马又改了口,没皮没脸地喊了声:“公公。”

本王:……

那时候,我还没有成为“大奸王”,仅仅作为一个工于笔墨,风度翩翩的文人,在京城里还算是受欢迎。

每年踏青的时候,姚书云会在一片山花烂漫里,弹弹小曲儿,而本王就在他的身边,画画山中的美景。

若非我二人皆是男子,倒真是有那么点神仙眷侣的感觉。

一曲《醉春》完了,姚书云会收到许多女孩子们投来的山樱。千樱山上无桃花,女孩们无法以桃花定情,便拿了樱花替代。

而作为与他地位相当的另一大才子,本王自然也收到了不少的山樱,恰时天气晴朗,心境开阔,本王便开了个玩笑,道:“承蒙诸位小姐错爱,可惜我岳某人已心有所属,不能回应诸位的一片深情,实在是抱歉。”言毕,转身折了一只樱花,赠与了姚书云,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花万朵,独摘一枝怜。”

一向厚颜无耻,专爱调戏本王的姚书云,在那一瞬间,竟意外的红了脸。伸手接过了山樱,道:“我心亦然,茫茫人海,只系你一人。”

本王冲他笑笑,他回以深情的对望。

然后两人背过身去,同时做了个呕吐的姿势。

那本是个玩笑,本王心里明白,姚书云心里也明白,围观的群众心里也明白。

只是那番“深情款款”的对话,在传遍京城之后,突然就变了味儿,直接成了“竹马恋人,私定终身”,“山樱为媒,喜结连理”,“多年苦恋,终成眷属”,“情意绵绵,白首不离”……

自此之后,本王和姚书云每一次外出,总会被姑婆婶子的道一声:“两位少爷,恭喜啊恭喜。”

本王面上有些纠结,姚书云却满脸的欣喜,一路同人说着“谢谢”,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子了。

本王不知道他究竟在乐个什么劲儿,不过看他春风满面,笑意盈盈,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和姚书云相处得久了,本王这“不食人间烟火”的罪仙,似乎变得越来越接地气了。

前几辈子,本王因为出生残疾,没人关心我的死活,我便将自己与世隔绝了,禁闭在一方角落里,浑浑噩噩地度过此生。

然后,等我身死了,便麻木地穿过奈何桥,进入下一个轮回。

本王从来就没有正视过这个世界,也从来没有对身边的人和物付出过感情。

反正每一场轮回到头,所挂念的人和事都会成为过去。

既如此,何苦还要去浪费感情。花一瞬间就能记住的事情,却要用几辈子来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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